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2021-7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相关内容的批复 | ||||||||||||||||||||||||
2021-11-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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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变更2021-7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相关内容的批复 费政字〔2021〕80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变更2021-7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相关内容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1〕21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2021-7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48162万元变更为24500万元,并将提交竞买申请和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期延长至2021年11月26日下午四时,挂牌截止日期延长至2021年11月30日,其他挂牌条件不变。 具体出让活动请你局按照有关程序及规定组织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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