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划拨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1-11-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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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划拨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1〕87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划拨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1〕22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的2021-2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用于山东临沂费县旺山(刘庄)110千伏输变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划拨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该宗地位于探沂镇岐山社区,东至岐山社区土地,南至岐山社区土地,西至岐山社区土地,北至岐山社区土地。征收土地面积3887平方米,划拨土地面积3887平方米,划拨价款为47万元,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 具体事项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执行,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文件为准。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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