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东沂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 | ||||||||||||||||||||||||
2021-11-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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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沂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 费政字〔2021〕88号 薛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山东沂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土地资产处置的请示》(薛政报〔2021〕15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项目所涉及山东沂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的21宗划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鲁(2021)费县不动产权第0002065号等,总面积1763582平方米)在此次上市项目完成后及未来上市过程中,继续以保留划拨方式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改变土地用途,出现《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规定情形时,需如实告知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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