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费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 ||||||||||||||||||||||||
2021-10-1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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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费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1〕41 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重点企业: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县政府决定,将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变更为费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徐立峰任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县政府副县长朱玉祥、谭成亮、鲍衍萍,县政府副县长、 县公安局局长吴志国,县国有林场总场党委书记李福金任副主任。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分析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部署 全县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考核评价各乡镇(街道)食 品药品安全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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