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出让3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1-02-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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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出让3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1〕8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公开出让3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1〕3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的2019-105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基本情况如下: 1.2019-105号宗地位于探沂镇南季家疃村,东至南季家疃村土地,南至岩坡路,西至南季家疃村土地,北至南季家疃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11469平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1146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出让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格为516.11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25.81万元,出让土地总价格为541.92万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541.92万元。 2. 2019-603号宗地位于探沂镇肖山社区,东至政府储备用地,南至许由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肖山社区土地。征收土地面积16158平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1615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出让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格为727.11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36.36万元,出让土地总价格为763.47万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763.47万元。 3. 2020-0101号宗地位于探沂镇英家疃村、沈家村,东至山东联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南至和平路、英家疃村土地,西至英家疃村土地、沈家村土地、政府储备用地,北至光明路、沈家村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57598平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575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出让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格为3455.88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129.60万元,出让总价格为3585.48万元,起始价、竞买保证金3585.48万元。 具体出让活动由你局按照有关程序及规定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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