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 ||||||||||||||||||||||||
2022-09-0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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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及标准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的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⑴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⑵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寄宿生生活补助额度为: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额度为: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2、流程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每学期动态调整。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学校成立生活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享受生活补助学生名单。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学期集中发放,每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学校应将春季、秋季学期生活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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