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费县汇享超市) | ||||||||||||||||||||||||
2024-10-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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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汇享超市及利害关系人: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查明费县汇享超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企业设立登记一案,并将调查结果函送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设立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2021年11月15日,被许可人费县汇享超市取得设立登记,将住所登记在“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东蒙镇龙岗村117号”,但经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地址从未有“费县汇享超市”在此经营过,费县汇享超市提交的住所使用相关文件与实际不符,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2021年11月15日设立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我局拟撤销被许可人费县汇享超市于2021年11月15日取得的设立登记。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及联系方式无法联系费县汇享超市,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将《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听证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要求的,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朱佩阁 联系电话:0539-5979935 联系地址:费县政务服务中心933室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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