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22-01-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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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和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1年度,我局共办理案件1423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17起,简易程序案件106起,收缴罚没款223余万元。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部通过法制审核,法制科从违法责任人认定、办案程序、法律依据、证据材料全方位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工作透明度。完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对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决策、执法、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 政策解读情况。按照县政府要求,建立相应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设置宣传站,印发了各类宣传单,向广大市民解读了规范停车、违法建设拆除的政策内容。 (二)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社会公众的关切,对广大市民关注的综合执法方面的内容,及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进一步拉近了综合执法与市民的距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 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按照统一要求,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当年预算、上年度决算。 (二)加强综合执法信息的公开。在城区225块大型公益广告栏、6块大型电子屏制作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等标语。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坚持高频率向临沂城管网、费县电视台、费县信息、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投稿,其中《中国建设报》上稿一篇、《大众日报》上稿两篇;市级以上报刊:《临沂日报》上稿10篇、《沂蒙晚报》上稿2篇,《人民日报》客户端上稿一篇、《新华财经》客户端上稿一篇,《大众网》、《大城管》、《在临沂》、《琅琊新闻网》、《临沂文明网》、《平安临沂》等省市平台上稿53篇。全年在《费县发布》推送文章29篇。另外,在市城管局网站发稿287篇,《直播临沂》专题报道一期,《费县新闻》新闻报道42条,《综合执法新视点》专题栏目更新20期,增强了在传统电视媒体宣传报道的工作力度。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抓住我局微信公众号宣传方式,坚持每个工作日推送微信公众号一期,全年在局公众号推送文章271篇,抖音号发布作品78个,扩大了网络宣传的宽度,公众号关注人数增加到8297人。外宣主要是坚持高频率向临沂城管网、费县电视台、费县信息、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投稿。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今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无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各单位具体落实。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二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一是明确职责,各科室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与监督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确保信息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晓率,为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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