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费县燃气发展规划(2020-2035)的批复 | ||||||||||||||||||||||||
2022-03-0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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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费县燃气发展规划(2020-2035)的 批 复 费政字〔2022〕9号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费县燃气发展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费建报〔202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费县燃气发展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发展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发展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立足实际,合理规划,调整城市能源结构,满足费县人民生产生活需求,达到资源共享、互相调剂的目的,使费县燃气事业发展与其他各项建设协调发展。 三、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发展规划安排,高标准推进燃气事业发展。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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