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2-03-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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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2〕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费县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会议精神及实施方案,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等现实需求,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精准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及时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务目标。根据省、市统筹安排和任务分解,2022年度全县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34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3450个,共计3790个。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残联、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岗位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各乡镇(街道,下同)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森林防火、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一岗位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由用人单位、乡镇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月600元标准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月1700元标准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县人社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组织上岗。乡镇人社部门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用人单位、乡镇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各乡镇负责) (五)全程精准管理。根据上级搭建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县人社局、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级对县级补助40%,市级对县级补助12%,县级承担48%。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兜底列支。(县财政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各项工作,各乡镇增设专职公益性岗位管理岗、村(社区)指定能力强的“两委”成员、用人单位明确专职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参与做好日常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使用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人社局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单位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残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单位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待遇保障等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把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组织实施和计划进展情况纳入县对乡镇年度考核,作为就业督导的重要内容,重点督导资金支付、岗位开发、人员管理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章: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人社局局长闫国玲解读《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音频——《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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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表.docx】 附件【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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