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调整4月份错峰生产方案的批复 | ||||||||||||||||||||||||
2022-04-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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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调整4月份 错峰生产方案的批复 费政字〔2022〕15号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你局《关于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调整4月份错峰生产方案的请示》(费工信字〔2022〕1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批准你局拟定的错峰生产方案,同意费县沂州水泥有限公司在4月份错峰生产期间(4月16日至4月30日)保持两条线运行。请你局做好政策落实监督工作,确保全年错峰天数符合国家工信部及生态环境部错峰生产有关要求。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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