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费县马兴庄南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决定 | ||||||||||||||||||||||||
2022-04-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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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费县马兴庄南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程序的决定 费政字〔2022〕24号 费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费县马兴庄南片区纳入房屋征收改造范围。 该项目主要涉及东至327国道、南至自由东路、西至兴业路、北至建设东路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企业。前期已进行征收改造意愿入户调查,大多数被征收人同意征收改造。该片区征收改造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纳入费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立项合规,程序正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条款规定,县政府决定启动费县马兴庄南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请费城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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