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向马庄镇人民政府划拨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2-05-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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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马庄镇人民政府划拨1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2〕29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马庄镇人民政府划拨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8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2022-S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马庄镇人民政府,用于项目建设。划拨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2022-S001号宗地位于马庄镇马庄村(原马庄街),东至马庄村(原马庄街)土地,南至马庄村(原马庄街)土地,西至马庄村(原马庄街)土地,北至马庄村(原马庄街)土地、政府储备用地。征收土地面积1183平方米,按规划无偿划拨给马庄镇人民政府,用于费县马庄镇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118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行政管理用地。 具体事项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执行,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文件为准。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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