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2-06-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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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2〕33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费县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10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收回3宗59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收回集体 土地使用权面积表 单位: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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