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用地的批复 | ||||||||||||||||||||||||
2022-06-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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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用地的 批 复 费政字〔2022〕34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费县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用地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10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大田庄乡牛岚村民委员会使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费县朱田镇龙凤山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531号)中建新区农转用56号地块大田庄乡牛岚村土地15692平方米,本村原建设用地2270平方米,共计17962平方米,用于大田庄紫荆关社区项目建设。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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