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出让1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2-06-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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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出让1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2〕35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公开出让1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12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的2021-40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基本情况如下: 2021-401-2号宗地位于费城街道蒙阳社区,东至十里铺土地,南至文砚路,西至政府储备用地2021-401-1号宗地,北至政府储备用地2021-401-1号宗地。征收土地总面积9583平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958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高等院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出让年限50年;土地出让金为496.50万元(34.54万元/亩),出让土地总价格、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均为496.50万元。 具体出让活动请你局按照有关程序及规定组织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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