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2-04-29 作者: 点击数: | ||||||||||||||||||||||||
|
||||||||||||||||||||||||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费政办发〔2022〕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向纵深发展,决定在全县推行“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以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重点,建设费县“村情通”监管服务平台,将村级涉农政策、党员管理、四议两公开审批、三务公开、智能公章、资金审批、便民服务、在线监督等内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全面建立以“村民用章一次办好、村级事务一网通办、村务村情一码知晓”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提高村级事务办理效率,提升村级事务智能化服务水平,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服务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构建智治支撑乡村善治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夯实基层,加强源头治理。牢牢抓住基层组织建设这个重点,抓住村干部队伍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完善村级管理、服务、监督平台建设,提高基层干部服务能力,理顺体制和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提升治理能力。 (二)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服务联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更加注重联动融合、便民高效,更加注重民主监督、科技创新,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确保便民机制建设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三)坚持共建共享,加强集成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及时办理村级服务事项并及时发布更新平台信息。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协同服务和乡镇(街道,下同)统筹领导作用,着力打造以便民、高效、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村级智能化管理模式,努力提升村级事务质效。 三、工作任务 (一)推行村级公章智能化管理,实现群众用章“一次办好”。创新搭建费县“村情通”监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用章线上操作,建立“智能用章、分级授权、分线操作、数字集成”模式。出台《费县村级智能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明确用章管理、使用范围、办结时限,由专人负责用章事务分类、审核、提报工作。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开设村级“智能公章”使用窗口,村“两委”干部和代办员轮流坐班值守。推行村级智能公章线上办理,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台智能公章机,群众用章事项通过手机扫描上传至平台,系统自动推送给村支部书记进行线上审核,审批后系统自动盖章并留痕存档,提升村级服务效能和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在线审批,实现村务审批“一网通办”。严格落实《费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费办发〔2018〕31号)、《费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费办发〔2018〕32号)、《关于加强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费农三资办字〔2019〕3号),将基层党组织管理、村级积分管理、村级“四议两公开”备案、村级重大事项、经济事务、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审批事项纳入“一网通办”内容。优化办理流程,审批事项直接推送给相应部门、单位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线上审批,严格办结时限,实现业务部门联动审批、村级业务实时办理、审核资料自动归集、办理过程数字化全程留痕。 (三)推行村级事务“码上公开”,实现村务村情“一码知晓”。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办法》(费办发〔202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三务”公开的通知》(费民〔2020〕17号)。在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情发布会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依托费县“村情通”监管服务平台,探索实行“码上公开”,将村情村貌、村级办事流程、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事项纳入“码上公开”内容。推动农村基层干部明晰权责、规范履职;规范“码上公开”范围、内容和程序,使村级“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逐村建立微信群,部分内容可在群内公开,作为“码上公开”的有益补充。为每个村居生成一个“码上公开”二维码,乡村两级在显著位置张贴,在微信群发布,扩大“码上公开”覆盖面积,使群众通过手机扫描,即可实时查看村级“三务”公开和小微权力清单内容。通过“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对村级事务进行实时监督,有效拓展群众参与村务监督的渠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提升办事服务效率、落实群众自治主体地位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召开县级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6月)。各乡镇明确任务目标、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跟进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宣传、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2月)。及时总结提炼“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模式和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微信等平台载体,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展现我县“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数字村务”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及时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完善相关工作标准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内部联动机制,认真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等方式积极推进和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导,建立定期上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将乡镇工作推进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范畴。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全面推行“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开设村级“智能公章”使用窗口,明确专人负责用章事务的分类、审核和提报工作。 (四)强化宣传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宣传意识,创新宣传方式,通过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县在“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的丰富实践、取得成果、先进经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营造乡村治理良好氛围。 附件: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明国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雷 县委副书记 王 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士勇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周 钊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秀丽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张伟炜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许庆秋 县住建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孙庆星 县财政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孙龙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忠海 县审计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田 勇 县民政局局长、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 袁中国 县信访局局长 任广飞 县教体局局长、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黄宗国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乔善富 县司法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续利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明海 县水利局局长 杨西圣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续利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文章: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解——《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续利民解读《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音频——《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副县长王雷解读《费县推进“数字村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