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 ||||||||||||||||||||||||
2022-05-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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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024年)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2〕18号 费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品质兴城”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城市品质,不断改善城市形象,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把城市建设管理得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以更高标准打造望山见水、山水拥城的山水园林城市新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费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山水园林城市新名片。 (二)目标任务 以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全面推进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全县城市品质“一年补短板,两年强基础,三年提品质”。 一年补短板:大力整治脏、乱、堵等“城市病”,下决心解决好市容市貌、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两年强基础:加快完善城市各项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全面推进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城市家具等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形象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年提品质:进一步推动智慧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底蕴,加快特色彰显,着力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切实增强群众自豪感。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民生。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2.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管理短板。着眼解决当前城市环境秩序管理中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充分发挥“三长一会”、网格化和数字城管的作用,强化城市问题反馈处置机制,不断补齐影响城市高质量发展短板,形成有利于互补发展的良好环境。 3.坚持统筹规划,强化精准操作。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协调各类规划、方案,增强城市品质提升的整体性、协同性,放大综合效益。分类施策,科学设定品质提升任务,兼顾当前和长远、地上和地下、美观和功能。 4.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管理。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强化公众参与,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实现城市环境秩序管理效能的常态化、长效化。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全面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八大行动。 (一)环卫保洁提升行动 1.加强环卫保洁管理。深入推进“清洁城市”三年行动,强化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每年新增深度保洁道路4-5条,确保2024年年底占比达8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扩大垃圾上门收集覆盖面,每年增加上门收集路段3-4条;逐步将建成区村街内路纳入统一保洁范围,力争2024年实现村居区域保洁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费城街道) 2.扎实推进垃圾分类。着力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工作,2022年继续选取10个城区居民小区、5个街道社区、5所学校、2处广场公园、2家超市及全县所有公共机构开展分类试点工作,建成一处分类示范片区,打造一处分类教育基地;2023年进一步扩大分类覆盖范围,分类投放习惯基本养成,分类体系不断健全,分类理念深入人心;2024年加强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水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中心、费城街道) 3.实施河网水域治理。建设一支专业化保洁队伍,加强对温凉河城区段、许家崖干渠城区段、护城河、中山沟、信古沟、洪沟河、肖山沟等水面常态化巡查;督导沿河沟渠单位和社区配齐配足垃圾容器,杜绝垃圾乱投乱放行为;加大对生活污水直排偷排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河面、河岸干净清洁、无漂浮物。(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费城街道) 4.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加大工地巡查监管力度,压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降尘抑尘、堆场覆盖、硬质密闭围挡设置等措施;加强渣土车辆管理,统一安装轨迹定位智能监管系统;取缔露天烧烤及燃煤大灶;加强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备安装、使用、清洗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率达100%,六灶以上餐饮单位在线智能监测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二)市容市貌提升行动 5.全面治理“十乱”现象。深入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以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大型商超、建筑工地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强对乱堆乱放、摆摊设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早餐夜市、僵尸车等“十乱”行为的治理;对群众确有实际需求的修车、修鞋等摊点,探索建立便民小屋;加大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施工、挖掘城市道路、破坏无障碍设施现象的查处力度;全面开展“净空行动”,对城区建筑立面违规设置的外挑式防护栏、遮阳棚等加装设施、改变构造及延伸和私自搭建的阳台、飘窗等加建设施进行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6.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深化全市户外广告示范县创建,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开展户外广告突破提升活动,及时拆除破损、违规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滨河两岸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创建示范街不少于3条;加大违规广告追呼力度;探索对拒不配合、阻挠整治的业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按照“统一背景、统一格调、统一内容、统一投放”的原则提升公益广告整体水平,2022年完成废旧公益广告宣传栏清理,新增交通隔离护栏公益广告设置;逐步对工地围挡进行升级换代,按照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总面积30%的标准设置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7.稳步推进背街小巷整治。扩大精细管理覆盖面,综合利用社区居委、网格员等多重力量,开展背街小巷综合整治,解决脏、乱、差等困扰群众“家门口”的问题。按照每个社区每年治理不少于3条背街小巷的标准推进,2024年底实现主城区背街小巷精细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费城街道) (三)园林绿化提升行动 8.全面推进城市增绿工程。建成洪沟河湿地公园,启动湿地公园二期项目建设,规划建设玉龙山山体公园、东城体育公园;沿路沿小区建成一批口袋公园,2022年完成杏园西路、杏园东路、站前路西段、建设路东延等14处绿化工程建设;2024年底前,实现城区绿化覆盖面积1556公顷,公园绿地面积35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人均绿地面积16平方米。(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9.实施节点绿化提升工程。有计划、有批次的对县城重点路口、节点绿化进行更新改造,2022年实施影桥、东外环、鲁公桥北绿地改造提升,2023年实施连接线、建设路西段、沂蒙路、文砚路、西外环、钟山绿地改造提升,2024年实施火车站对面、彩虹广场、北外环绿地改造提升;高标准完成东城新区“五路”绿化,建设一批精品工程,打造城市新亮点。(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10.提升园林养护管理水平。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围绕“肥水病虫剪”五方面做好绿化苗木精管养护,保障城区园林苗木长势良好,加大涉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定期开展对道路两侧绿化带、公园、广场绿地清理活动,确保垃圾无存量。(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四)照明亮化提升行动 11.提升景观亮化整体水平。以东城新区“五路三桥”“一河一路”即温凉河、建设路两侧新建楼体景观亮化和城市出入口亮化为重点,整体提升夜景灯光效果。提升改造主城区现有桥梁立面、色彩和夜景,增加文化元素,塑造亮点景观。(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12.大力实施功能性照明建设。2022年完成滨河大道等18条道路路灯安装工程,2023年实施站北路等6条道路路灯安装工程,2024年实施滨州路等5条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始终将亮灯率保持在96%以上,确保路通灯亮;逐步改造提升老旧路灯线缆灯杆,减少安全隐患;加强智慧灯杆建设,重要路口、节点实现多杆合一、智能管控。(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13.实施城区节日亮化工程。按照“营造氛围、厉行节俭、服务大众”的原则,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在辖区内重点区域、主要路段、广场、公园、游园等区域实施灯饰亮化,营造祥和、喜庆、节俭、文明的节日氛围。(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五)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14.加强市政设施建设。提升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水、电、暖、气等民生设施,破解“马路拉链”问题;加快对老旧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林荫道座椅;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空置场所建设健身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 15.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夯实基础保障,逐步淘汰老旧、破损、无牌无证环卫设施,2024年底完成垃圾收运车、扫路车等环卫专用生产车辆及垃圾桶(箱)的更新工作;完成2座小型垃圾站建设和配套,其中2022年建成1座,2024年建成1座;统筹推进“四个一批”工作,2022年新建公厕4处、改造提升公厕14处,2023年新建公厕5处,2024年新建公厕4处,全面提高公厕管理水平,创建“星级公厕”;完善环卫工人配套,逐步提高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16.加强网线建设管理。开展线缆建设、入地、架空线缆清除工作,清理拆除主城区废弃线缆杆、标志杆、通信杆、信号杆及桩基,全面解决城市空中“蜘蛛网”问题。2022年底前完成新建道路电箱机柜美化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城区所有机柜美化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发改局、工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17.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每年不少于15个小区的进度,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整治破败杂乱面貌,完善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旧住宅加装电梯,2024年底前全县形成一批加装电梯示范建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道路交通提升行动 18.持续增加车位供给。大力推广“林荫停车场”建设,采取市场化方式,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2024年增加公共停车位10000余个;探索推行城市支路夜间限时间歇性停车、行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面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及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智慧停车办法;加大违章停车治理力度,规范车辆停放行为。(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 19.加强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城市路网拥堵节点“上跨下穿”工程建设,在城区建成一批人行过街天桥等。通过安装更新城区交通隔离护栏、标志标识、路名牌、指示牌、道路标线等公用设施,及时解决交警移交、日常巡查发现、中队发现的各种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 20.加强公交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站点布局,提升公交候车站点及周边设施建设;规范公交运行,优化公交线路,改善公交车辆乘车环境;加强出租车管理,开展载客三轮车整治行动,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七)风貌特色提升行动 21.优化城市设计。框定城市总体景观结构,塑造城市特色景观风貌,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控制好景观视线廊道范围内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貌,保护城市水体和山体,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城市滨水空间和特色风貌街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 22.突出历史文化。注重彰显历史文化特色,突出齐鲁文化、儒家思想、红色基因;围绕颜真卿等历史文化名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街区;全面提升城市雕塑、小品、喷泉等城市家具内涵和美学;增设花墙、文化墙等,提升视觉效果和文化美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旅游局、综合执法局) (八)社会治理提升行动 23.深入开展“三长一会”工作。持续夯实“大城管”工作基础,扩大“三长一会”人员队伍,深入践行“设立两个驿站、织密三级网格、统筹四支力量、健全五个一制度”的“2345”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费城街道) 24.全面打造“智慧城管”品牌。深化全县智慧城市监管平台建设,拓展数字城管应用场景,全面覆盖街面秩序、河道卫生、市政设施、垃圾监管、汛期积水等不同空间各个领域;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力度,提高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和处置效能;提高城市管理码系统利用率,以科技赋能城市“智”理。(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综合执法局) 25.推进“书香县城”创建活动。充分考虑区位、人口、使用效能等要素,按照每年不少于10处的要求,逐步将已建成公园或公厕闲置管理用房等打造成“城市书屋”“图书角”;2024年底前完成“15分钟阅读文化圈”建设,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文化旅游局) 26.打造“烟火气”品质城市。积极进行大胆有益探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为重燃城市“烟火气”松绑,做到有效引导、放管结合,科学、规范、人性化设置一批夜市集群,规划建设城市会客厅、知春园、高铁站前广场等一批步行街、特色商圈,推动夜间经济持续发力,增强城市消费活力。(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5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一年补短板,两年强基础,三年提品质”行动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单位具体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迅速行动。 (二)持续攻坚阶段(2022年6月-2024年10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划分,并逐一落实,确保在精品工程、便民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规划引领、精细管理等方面实现优化提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1月-12月)。2024年底,按照精细的规划布局、精美的城市建设、精准的城市管理标准,对三年行动进行总体综合验收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县政府成立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费城街道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日常协调、督导、考核和通报工作。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结合各自工作,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及时研究破解难题。同时,县财政局要按计划做好相关财政资金支持,共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升城市品质行动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举措,多层次、多角度跟踪报道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有计划、有重点的宣传报道三年行动亮点、成效和典型经验,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成立专项督导考核组,由县督考中心牵头,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问责建议,倒逼责任落实,将各年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附件: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附件 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万明国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马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张小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大刚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王兴建 县督考中心主任 张伟炜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富文 县发改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许庆秋 县住建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蒋家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孙庆星 县财政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孙龙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任广飞 县教体局局长、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王波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宋斐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姚永 县工信局局长 陈士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邸如坤 费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蒋家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文章: 音频——《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图解——《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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