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2-06-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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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费县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2〕2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费县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费县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19〕7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61号)、《临沂市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临沂)发展规划(2020-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临沂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方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以“优政、惠民、兴业、强基”为统领,加快建设以人为本、需求引领、数据驱动、特色发展的新型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社会主导、政府指导、全员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新模式。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统筹推进。强化政府规划、协调、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政府、企业、市民等多方参与的新型智慧城市运营机制。 (二)需求为先,分步实施。立足满足人民生活、政府管理、企业运营和服务等实际需求,解决城市治理“痛点”,在整体规划指导下,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行业规范标准,优先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网络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 (三)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推进“5G+”应用,打造智慧化融合场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创新数字经济建设模式,全面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实现智慧成果惠及全民。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城市大脑” 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推动数据跨层级、跨部门汇聚共享开放,实现各级各部门智慧应用与指挥调度的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及条块协同。2022年底前,初步搭建集精准分析、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二)夯实数字基建新设施 1.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现有条件和地理位置,统一数据中心布局,为全县各部门、各行业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云服务,支撑相关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工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2.统筹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加快全县公共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以“雪亮工程”工程平台为龙头,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集约建设和统筹管理,推动全县视频点位建设、资源汇聚共享和规范管理,推进视频分析能力建设,开展智能化视频应用试点。2022年12月底前,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公安局) 3.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基于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城区范围BIM、CIM模型构建,为城区空间开发利用等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创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模型,为城市敏捷管理和精细化治理提供支撑。补充完善空间信息平台有关数据,初步形成自然资源空间大数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建设数字治理新格局 4.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行”。加快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无感审批”新模式,推出“刷脸办事”“免证办事”“秒批秒办”事项。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努力推行“交房即办证”模式。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个人证照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就医、入学等领域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全县社会综合治理“一屏统览”、基层矛盾化解调度“一网统管”、公众服务“一网统办”。实现省、市、县、镇、村、网格六级网络连通、信息融通、指挥贯通,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完善的县域社会治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公安局) 6.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交通、综合执法等领域信息资源,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建成重大公共安全应对信息化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 (四)探索数字惠民新模式 7.强化智慧教育服务。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防疫接种、婚姻登记等数据资源,为学区划片提供数据支撑;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学生家长“零跑腿”。(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公安局、住房保障中心、人社局、税务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8.完善智慧医疗服务。推行“一码就医”,推进健康码在全县医药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用覆盖。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医学影像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两定机构应用覆盖率,全面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一卡(码)通行”,探索拓展“互联网+医保”场景和服务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 (五)开发特色应用 9.打造费县木业品牌。综合应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区块链+特色码”串联产品流通上下游环节,构建可信质量追溯链条,强化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以信息化提升数据化管理和服务能力,同时构建产业服务门户,配套产品追溯查询、投诉建议通道,最终实现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监测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木业产业服务平台,形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和木业产业品牌建设相结合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0.企业金融服务。按照“配要素、建生态”的目标,为提供金融智慧撮合服务、政策智慧享受服务、企业供需对接服务、企业智慧金融咨询服务等,同时帮助政府部门做好中小微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木业企业数据资源库、企业模型系统、智慧融资子系统、智慧政策享受子系统、智慧咨询子系统、智慧决策子系统、企业服务生态及企业金融服务小程序。(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地方金融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数字强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大数据、数字费县等领域重大问题协商,牵头统筹全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推进相关工程落地实施。2022年12月底前,健全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全县统筹、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各乡镇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规范项目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山东省县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标准》等,研究出台《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集约化管理办法》和《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流程指导方案》,推动全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统一归口管理,形成涵盖项目评估论证、立项审批、招标采购、过程监理、工程验收、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全流程,科学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度,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实效的跟踪,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验收测试和成效评价等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保密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审计局) (三)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加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保障,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层面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补贴,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新型智慧城市投融资机制和以第三方专业公司为主的统一运营维护机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鼓励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技术力量、运营管理等资源投入我县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四)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评估机制和工作推进情况考评机制,针对全县智慧城市工作重点和各单位任务分工,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模式,设立考核目标和完成时限,跟踪规划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形成通报。对考核优秀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确保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五)加大宣传交流推广。制定出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构建良好的建设运行环境。鼓励在我县组织召开高规格智慧城市领域专业会议和交流活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增强公众对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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