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向费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划拨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2-08-1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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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费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划拨3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2〕53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费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划拨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17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2021-1201号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费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用于项目建设。 划拨土地基本情况: 1.2021-1201号宗地位于探沂镇肖山社区、三南尹村,东至三南尹村土地,南至肖山社区土地、三南尹村土地,西至大探沂村土地,北至肖山社区土地、三南尹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5396平方米,按规划划拨给费县交通运输局,用于费县滨河右岸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5396平方米,划拨价款为72.64万元,土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2021-1202号宗地位于探沂镇三南尹村,东至三南尹村土地,南至三南尹村土地,西至三南尹村土地,北至三南尹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7790平方米,按规划划拨给费县交通运输局,用于费县滨河右岸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7790平方米,划拨价款为104.87万元,土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2022-S007号宗地位于探沂镇石田庄村,东至政府储备用地,南至石田庄村土地,西至政府储备用地,北至石田庄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4365平方米,按规划无偿划拨给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用于碗窑路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436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具体事项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执行,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文件为准。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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