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向临沂艺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2-08-1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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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向临沂艺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 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2〕57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临沂艺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18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你局代表县政府向临沂艺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临沂艺林滨水中学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宗地情况如下: 2022-101号宗地位于探沂镇大探沂村,东至文化路,南至发展路,西至育才路,北至大探沂村土地。土地面积90654平方米,按规划出让土地面积9065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出让年限50年,土地出让价款为3348.86万元(大写:叁仟叁佰肆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 具体事宜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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