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向费县东蒙镇中心小学等单位划拨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2-09-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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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费县东蒙镇中心小学等单位划拨 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2〕70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费县东蒙镇中心小学等单位划拨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21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2021-1103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费县东蒙镇中心小学等单位,用于项目建设。 1.2021-1103号宗地位于东蒙镇东蒙村,东至东蒙村土地,南至东蒙村土地,西至东蒙村土地,北至东蒙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9253平方米,按规划划拨给费县东蒙镇中心小学,用于费县东蒙镇中心小学运动场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9253平方米,划拨价款为234.15万元,土地用途为教育科研用地。 2.2021-DK01号宗地位于费县东外环以东,新政务大厅以南地下。地下空间面积9627平方米,按规划无偿划拨给费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用于费县政务中心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划拨地下空间面积962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H4(地下)。 具体事项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执行,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文件为准。 特此批复。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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