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2022-09-05 作者: 点击数: | ||||||||||||||||||||||||
|
||||||||||||||||||||||||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2〕3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规定,县司法局牵头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经清理,全县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7件(见附件1),已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见附件2),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3)。已失效和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已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