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2022-07-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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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费政办字〔2022〕2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成立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万明国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杰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张小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正科级) 于腾 团县委书记 张富文 县发改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许庆秋 县住建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蒋家峰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孙庆星 县财政局局长、三级调研员 宁托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 孙龙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曹庆军 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局长 任广飞 县教体局局长、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王波 县文旅局局长 徐金花 县商务局局长 续利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邸如坤 费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计宝 朱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郭振群 梁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秀祯 石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唯 新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成功 马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倩 探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文芝 胡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夫江 薛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海生 东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俊山 大田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子涵 上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负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督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蒋家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联系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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