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吴志国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
2022-07-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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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吴志国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费政任〔2022〕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重点企业: 县政府决定,任命: 吴志国为县公安局督察长; 刘成武为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 飞为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田海伟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孔向阳为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朱宗香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兆军为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玉超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畅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姗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本营为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 伟为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玉华为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 凯为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永丽为县教体局总督学(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付传法为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县城市照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宋绍国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米 强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唐明明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士村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贾彦生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 泉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费城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徐桂贤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廉志国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爱俊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永峰为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 军为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宁为县财政局副局长(列廉涛之后,试用期一年); 徐 鹏为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祥磊为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邢 锋为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律文刚为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伟为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荣军为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维亭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徐 静为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 龙为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沈友明为县土地整理中心(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 张国浩为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查晓伟为县土地整理中心(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成森为县土地整理中心(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大勇为县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 刚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方美为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 亮为县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县教师进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自芳为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赵守文为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白金同为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加超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正科级); 任广宏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文浩为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志浩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费县委员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王启金为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检疫中心)主任; 刘文超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全法为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费县分校)主任; 阚君法为县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巩传银为县果茶服务中心主任; 姜 达为县果茶服务中心副主任; 吕东奎为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 坤为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郁宝良为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县水库管理中心、县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刚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炜为县残联副理事长; 姜 时为薛庄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胡海伦为朱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金钊为马庄镇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翟征利为探沂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籍文笛为胡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一青为东蒙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婷婷为大田庄乡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稚唯为上冶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成武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 畅的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 伟的新沂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米 强的县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唐明明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李士村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赵 宁的县财政局驻费城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主任(副科级)职务; 张 伟的县财政局驻梁邱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主任(副科级)职务; 刘荣军的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维亭的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任 龙的县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执法局局长职务; 沈友明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董大勇的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方美的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姜自芳的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守文的县文物保护中心(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副科级干部职务; 刘加超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任广宏的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启金的县人民防空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 刘文超的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李全法的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巩传银的县果茶服务中心正科级干部职务; 姜 达的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曹 坤的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费县分校)副科级干部职务; 王 刚的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刘 炜的县科协副主任职务; 英静玲的县果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淑涛的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李 顺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胡建猛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荣才的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职务; 侯庆东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 琳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滕兴飞的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岳恩启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连东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邵 波的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王发栋的县果茶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侯士德的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县水库管理中心、县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尹作秀的县委党校财务科科长职务。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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