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草案) | ||||||||||||||||||||||||
2022-08-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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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科学研判新形势,准确把握新要求,系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方衔接、征求意见、咨询论证,提出费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总基调,深刻把握重大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加快实现水利现代化为总目标,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紧紧围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用良好的水利公共服务惠及人民。 2.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严格落实节水优先,全面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倒逼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供定需,量水而行。提高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社会要素的适配性,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匹配。 3.生态先行、绿色发展。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综合运用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措施,有效解决河湖水污染、水生态问题,积极提升水环境质量,还河湖以宁静、和谐、美丽,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河湖安澜的美好家园。 4.系统推进,统筹治水。与既有的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重大规划相衔接,用系统思维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协调统一,注重实效,不断完善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水治理体制。 5.深化改革,创新引领。整体、系统、协同深化水利发展改革,与市场深度融合,大力推动水利科技创新,推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强力提升水安全各方面保障水平。 6.政府主导,市场协同。完善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有机统一、互相补充、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格局,通过行政执行、监督监管、检查指导等手段,规范和约束各项水事活动;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水价制度,不断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在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配置要素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完成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和重点领域改革攻坚,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和管理滞后局面,加快现代水利建设步伐,基本建立起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具有费县特色的水安全体系。 ——节约用水:综合考虑今后城镇生活用水水平和节约用水意识的提高,未来规划年费县生活需水定额将会有一定的上升,在强节水条件下,2025年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为110L/p.d,农村生活用水定额为65L/p.d,费县各水平年生活需水量为3199万m3。 ——城乡供水:研究制定《费县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体制,加强对供水行业的管理,实现多水源供水的统一规划、统筹调配,有效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用水。 ——防洪抗旱减灾:进一步推进防洪减灾工程建设,重要河道基本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规划内病险水库、水闸、塘坝防洪隐患基本消除,重点涝洼地达到5年一遇除涝标准,城市、重要乡镇(街道,下同)防洪能力明显提升。抗旱应急供水能力明显增强,满足特大干旱年份、连续枯水年份城乡生活、重点企业和高效农业基本用水需求。 ——农田水利发展: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加快推广农艺节水技术,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 ——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流域生态补偿的区域协作机制及协商机制,探索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方式。制订和落实与水有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收费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等涉水经济活动征收水生态补偿费用,用于已破坏的河湖生态系统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建立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河湖库上游地区的补偿机制。积极打造美丽示范河湖,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水利信息化建设:建设费县水利信息化平台,规划建立以主要河流控制断面、重要地下水水源地监测为基础,以覆盖县、乡两级水源、取水、输水、供水、耗水和排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为主要环节的监测系统;以水资源业务应用和管理决策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具有信息采集全面、信息传输便捷、空间数据高效、查询检索报表方便等功能和特点,实现水资源的动态化、精细化、定量化管理,为水资源管理提供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和技术支撑,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保障。全面建成水利信息基础感知体系(包括降雨、水位、流量等水文监测体系,水质、排污口、水功能区等水环境监测体系,水库、闸门、取水口、泵站等工程运行监控体系),构建云数据中心以及指挥调度中心,形成“更透彻的感知、更全面的互联互通、更科学的决策、更高效的管理”的智慧水利管理体系。 ——水利改革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不断完善水权水市场制度体系,建立反映资源稀缺和水利工程供水成本、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水价形成机制和以供定需的水资源管理倒逼机制。落实管护经费,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实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承接主体多元化。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体系,实现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府和社会两手发力。落实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管理保护要求与管理手段,实现岸线资源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健全完善与水利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利立法、执法体系,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治水管水护水管理机制。 (四)战略导向 “十四五”期间,通过推动实施“供水强县、节水优先、治水升级、清水乐民、强水攻坚、慧水发展”六大战略举措,努力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质的跨越。 1.供水强县战略 通过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来增强费县的竞争力,通过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水资源,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水源可靠、丰枯互济、多源互补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全县的城乡供水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水需求。 2.节水优先战略 通过加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推进灌区农业灌溉用水高效利用、推进水价改革、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城镇节水、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加强节水激励机制建设等系列措施,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3.治水升级战略 从中长期发展战略层面统筹考虑全县防洪安全问题,在消除现有薄弱环节基础上全面升级防洪减灾体系,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区域主要河道防洪能力。 4.清水乐民战略 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水网体系建设,实现“蓄排结合、以蓄为主、引排自如、丰枯调剂”的大水网体系目标,使河流水系“长流水、流清水”;着力发展水体观光、休闲垂钓、水上运动、水上游乐、特色美食、滨水度假、温泉疗养以及以水为主题的夏令营、节水灌溉示范园观摩体验、美丽移民村游憩、水保小流域游览、水文化展演等水利风情特色旅游,推出一批水利风情生态旅游精品。 5.强水攻坚战略 通过深化水管理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推进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加强行业能力和水利法治建设等,更好地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充分激发市场、社会活力和创造力,让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 6.慧水发展战略 依托现代化技术手段,针对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电子政务、农村水利管理等,全面建成水利信息基础感知体系,构建云数据中心以及指挥调度中心,形成“更透彻的感知、更全面的互联互通、更科学的决策、更高效职能的管理”的智慧水利管理体系,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深度节水控水,健全节水机制,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研究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扭转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安全利用。 1.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以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所需基本生态用水为前提,明确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水量)。加快推进河湖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工作,确定区域地表水分水指标、地下水可开采量和水位控制指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明确区域用水权益,保护水生态环境。以管控指标为约束,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明确区域农业、工业、生活、河道外生态环境等水资源利用边界线,引导各行业合理控制用水量。 2.建立分区差别化管理制度。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区域水资源条件及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细化分区标准,科学划定水资源管理分区,制定差别化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3.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行为。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在水资源紧缺和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压减高耗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动态监管能力。对取用水户等社会主体,加强取水许可执行、用水定额落实、用水计量等情况的全面监督。 (二)严格控制用水强度。健全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健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立用水定额标准动态修订机制。强化用水定额标准在相关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创建、节水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 (三)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因水制宜,分区推进,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益。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严控农业用水总量,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加快发展旱作农业,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大力推广低耗水、高效益作物,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提高灌区节水水平。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节水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农业用水损失。 (四)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 (五)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 (六)健全节水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县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部门会商机制。完善节水监督机制,落实节水目标责任。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落实国家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节水技术和设备研发,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加大节水领域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内容,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建立完善节水教育基地,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三、完善供水保障体系,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按照“洪水入库、库水入河、河水入渠、渠水入田”的雨洪资源开发利用思路,因地制宜,搞好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建立布局合理、水源可靠、水质优良、城乡一体的多水源供水保障体系。 (一)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 1.新建小型水库工程。规划新建列入全国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的费城街道东洲疃水库、石井镇黄山口水库、梁邱镇黑虎泉水库、杏山水库、探沂龙王堂水库、北马庄水库、土山后水库共7座小(2)型水库。 2.新建河道拦蓄工程。为提高雨洪资源利用水平,缓解水资源短缺局势,挖掘现状地表水供水工程的潜力,满足城市及工农业生产的需要,规划新建温凉河胡家村拦蓄工程(新建橡胶坝1座)、巩庄水源工程(新建橡胶坝1座)、涑河拦蓄工程(新建橡胶坝2座)、朱田河拦蓄工程(新建橡胶坝2座)、策马水源工程(新建拦河闸1座)、上冶河拦蓄工程(新建橡胶坝3座)、上冶河上游段及周家庄河拦蓄水工程(上冶河上游段新建拦河坝7座,回水范围区内河道清淤疏浚;周家庄河新建拦河坝11座),红沙河拦蓄水工程(新建拦河坝1座)。 3.新建抗旱水源工程。为解决干旱时期用水问题,规划新建70座小型塘坝。 4.实施水库增容工程。为提高水库供水能力,规划实施书房水库、钓鱼台水库增容工程。 (二)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新增城市备用水源 规划建设城市供水大水网,实现费县双水源、多水源供水,形成“丰枯互济、调配自如、科学配置、保障有力”的城市供水保障体系。规划配合完成费县第三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新建5万吨水厂1处;完成费县三和地下水水源工程,项目新建地下水供水水厂及输水管道10km;完成费县姚河庄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项目并网工作。彻底改造马庄水厂、朱田水厂。 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扩大市政供水范围,完善和提升农村供水设施的功能及水平,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依托城区供水管网,靠近城市或乡镇驻地的中心村优先选择配水管网延伸供水。以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配套建设水处理设备,加大单村供水项目改造力度,实行联网整治工程,确保水质达标,实现城乡供水同质。规划续建费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已建水厂的提升改造、已通自来水村庄村外连接管网、村内管网及入户工程改造。 (三)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加强缺水地区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安全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 (四)强化水资源科学调度。健全水资源调度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科学调度当地水各类水资源。加强河湖水量调度管理,制定祊河等重点河流水量调度方案,规范流域用水秩序,合理配置流域水资源。
四、实施防洪巩固提升,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按照“上拦、中滞、下排”和蓄泄兼筹的方针,以流域为单元,防洪与兴利结合,以防洪薄弱环节治理为重点,加快构建以水库、河道为架构的防洪工程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加强河道综合治理。计划完成2个骨干河道治理(费县祊河治理工程、祊河费县兰山县界至桥庄水库段改造提升及桥庄水库至费县平邑界段河道治理工程)、9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费县温凉河治理工程(费城段)、临沂市费县王庄河治理工程、费县南庄河治理工程、费县朱田河河道治理工程、费县胡阳河治理工程、费县朱龙河治理工程、费县大安河治理工程、费县石井河治理工程、费县新庄河治理工程〕。 (二)加快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 1.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规划费县北新庄村拦河闸改建、费县薛庄1-4#闸除险加固工程。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存在病险隐患,达不到水库设计标准的泥龙汪等8座小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 3.加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治理费县山洪沟共计15条,按照1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牛岚山洪沟、南峪沟、五圣堂山洪沟、曲流涧山洪沟、周家庄山洪沟、朱田沟、青龙沟、胡阳沟、牛田沟、白埠河洪沟、上冶河洪沟、石井沟、朱龙沟、丰收沟、新庄沟。 4.健全防汛抗旱管理体系。细化完善防御洪水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水利工程抗旱应急预案等,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机制。探索建立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完善物资储备仓库,加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
五、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人民满意美丽幸福河湖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文明理念,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人水和谐共处,实施水系生态综合整治,进一步保持、涵养水土资源,恢复河湖生态功能,改善城乡环境。 (一)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建设顺山、岐山、大山河等11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二)实施生态水系建设。规划费县祊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费县温凉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费县涑河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三)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为依据,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建立水功能区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研究制定地下水保护政策,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和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地下水禁采和限采措施,遏制地下水过度开发。 (四)打造美丽示范河湖。分期分批打造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加快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鱼游、鸟栖、人和”的河湖水环境,为河湖治理管护提供样板,让河湖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
六、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支撑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根据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快速发展趋势、规模化和分散经营长期并存的态势、粮经饲种植结构的变化情况等,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田集约提升和耕地挖潜改造,扩大改善灌溉面积,提升灌溉保证率,努力建立长期、稳定的农田水利灌溉保障体系,促进农业“稳产、提质、增效”。 (一)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积极利用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国家专项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通过争取上级扶持、地方财政投入的方式加快实施许家崖水库灌区重点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与节水改造。 (二)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继续推进集中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规范化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自来水入户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动更多地区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三)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规划费县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综合治理工程。围绕乡村宜居宜业,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治理需要,突出尊重自然、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县域为单元、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水域岸线并治,集中连片规划,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危桥改造、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多项措施,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七、加快建设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立足于沂蒙山区域“三山三水”的总体布局,费县着重打造祊河北部山区流域,形成“三横五纵”的水网路网框架,三横指向阳路、汶泗路、祊河快速路,五纵指本次治理的主要河道上冶河、龙岗河、白埠河、薛庄河、胡阳河。“三横五纵”通过对祊河北部5条骨干河道进行系统治理,提高祊河流域的蓄水、防洪能力,形成重要城镇区域大水面、大生态、大通道、大景观特色,同时把大田庄乡、上冶镇、东蒙镇、薛庄镇、胡阳镇乡镇驻地路网连接至祊河北岸快速路,打造成水网、路网一个整体,带动区域、乡村快速发展。 八、推进数字水利建设,提高水利智慧化水平 深入落实信息化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现代水利发展要求,突出需求导向,以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现代技术为支撑,加快构建支撑最严格水资源监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处置以及河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集自动采集、高效传输、智能处理于一体的水利信息监测采集站网、传输处理网络和重点业务应用系统,推动水利现代化建设。 九、加强水利管理,提升水利治理能力 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工程管理、河湖管理、水利移民扶持等重点领域的涉水事务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一)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根据国家立法体制的变化,结合水利改革发展需要,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积极争取纳入县人大、县政府立法规则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尽快建立完备的地方水法规体系。围绕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整合已有的法规规章,制定水资源管理条例;围绕解决水灾害威胁问题,制定防汛抗旱条例和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围绕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保护问题,整合已有的政府规章,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二)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健全水利监督体系,围绕河湖管理、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三)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结合费县水利特色,加强高端技术装备配置,购置实用型高端新仪器、新设备,增强技术研发能力,保障现代化水利建设需要。增强在工程建设、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应用能力,依托科研事业单位,开展水利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 加大水利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科技含量。 (四)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人才,不断培育壮大水利党政干部队伍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着力提升全县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岗位流动和在水利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 (五)大力弘扬水文化。完善水文化理论体系,注重在水工程规划设计中融入“文化”元素。加强水利文物、史料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加强水利遗产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大力挖掘弘扬传承黄河、山东大运河等优秀水文化,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大运河故事。加强水利风景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结合资源特点和地方文化特色,突出科普、文化建设,延伸拓展水利风景区发展空间,新创建一批精品水利风景区。 十、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利治理体制机制,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落实“放权、精简、集成、共享”的总要求,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和“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原则,进一步取消、下放水行政许可事项,充分向市县放权,动态调整水利系统权责清单和实施清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手续。推进水利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土保持等承诺制水利审批工作,深化线性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改革。推动区域评估政策落地见效。坚持放管结合、并重,进一步加强已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深化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赋予招标人资格预审权和定标权,实施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三)深化水资源价税改革。充分开展水价改革,牢固树立“既要节水减排、又不增加负担”的总体目标,完善水价的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出符合实际的水价改革路子。 (四)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盘活现有重大水利工程国有资产,选择一批工程通过股权转让、委托运营、整合改制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筹集资金用于新工程建设。除按规定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的重要河流控制性工程、跨重要河流调水水源及干线工程等项目外,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获取供水水费等经营收益,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收益。对公益性较强、没有直接收益的河道堤防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鼓励通过分享周边土地增值开发收益、与经营性较强项目组合开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整合水利资金,拓展使用范围,发挥支撑水利综合治理能力。 (五)积极稳妥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推进河湖水量分配,制定地下水管控指标,明晰区域用水权、取用水户用水权。以安全用水和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为导向,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推动用水权交易,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水资源在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配置效益。 十一、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围绕提升水利高效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基础规划、人才队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水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工作,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从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应对有序、处置得当,牢牢把握主动权。加强各类风险源排查防控,建立完善水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动态监控响应。 (二)完善应急方案预案。针对水安全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依法组织制定总体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合理确定应急预案内容,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主体,分级分类明确洪涝干旱、水污染、大面积停水、溃坝溃堤等各类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水安全重大风险应急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对水危机的舆论引导,提高应对和救援能力,强化水危机事后处理。加强对公众的水危机教育和救援基本技能培训,组织公众参与减灾工作。 (四)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持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五个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属地、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健全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强化预案的制修订、备案、宣教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标准化体系,强化动态管理,健全标准化退出机制,全面提升标准化创建水平。 十二、投资估算 费县水利十四五规划总投资56.94亿元,其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投资0.14亿元;完善供水保障体系,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投资10.32亿元;实施防洪巩固提升,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投资26.4亿元;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人民满意美丽幸福河湖投资1.98亿元;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支撑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投资15.2亿元;加快建设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投资2.6亿元;推进数字水利建设,提高水利智慧化水平投资0.3亿元。 费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项目投资估算表
十三、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我县水利建设任务重,改革难度大,管理要求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加大政策支持,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破解水利瓶颈制约、保障水安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举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优先发展的领域,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分解,逐个环节、逐个岗位落实责任。建立水利工作经常化调度机制和议事决事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事关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二)加快制定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区域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本着总体规划、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原则,逐个年度分解下达目标任务,逐项工作落实推进部门、推进岗位、推进人员和推进措施,确保工作件件不落空,事事有成效。要加强各年度、各阶段工作紧密衔接,同步展开,压茬推进。 (三)完善水利投入机制 继续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全面落实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制度,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进一步提高。推动建立水利中长期、低成本贷款机制,积极争取财政贴息政策。拓宽水利建设项目的抵(质)押物范围和还款来源,允许以水利、水电、供排水资产及其相关收益权等作为还款来源和合法抵押担保物。加强水利投融资载体建设,将适宜财政性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并专项用于水利项目建设。积极发展BOT(建设-经营-转交)、TOT(转让经营权)、BT(建设-转交)等新型水利项目融资模式。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资产收购、特许经营、参股控投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四)着力强化协调配合 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履职尽责,统筹抓好水利规划建设、河湖及水利工程运行、深化水利改革、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在资金投入、水利用地、移民征迁、考核奖惩、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措施,落实职责,积极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五)合力推进治水兴水安水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与水情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建立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的良好环境。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水利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水利建设管理。依法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水利信息,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水事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信息及时发布和情况通报制度,明确各类预案响应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事应急和风险处置能力。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队伍,加大社会参与和监督力度,构建持续稳定的水利安全生产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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