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出让5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2022-10-1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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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出让5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费政字〔2022〕76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公开出让5宗政府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费自然资规呈〔2022〕24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你局代表县政府将土地储备库中的2022-301号等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基本情况如下: 1.2022-301号宗地位于费城街道映文社区,东至映文社区土地,南至映文社区土地,西至映文社区土地,北至映文社区土地。征收土地面积平18366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183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出让年限70年。经县地价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全体会议研究,土地出让价格为7163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32.12万元,出让土地起始价719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720万元。土地竞得人应于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土地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鉴于2022-301和2022-302号地块相邻,为确保建筑风格及外观一致,该两地块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要求竞买申请人同时竞买两地块,否则竞买结果无效。 2.2022-302号宗地位于费城街道映文社区,东至映文社区土地,南至映文社区土地,西至映文社区土地,北至映文社区土地。征收土地面积平11164平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111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出让年限70年。经县地价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全体会议研究,土地出让价格为4354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54.23万元,出让土地起始价440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50万元。土地竞得人应于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土地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鉴于2022-301和2022-302号地块相邻,为确保建筑风格及外观一致,该两地块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要求竞买申请人同时竞买两地块,否则竞买结果无效。 3.2022-303号宗地位于费城街道福源社区,东至福源社区土地、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用地,南至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用地,西至福源社区土地,北至福源社区土地。征收土地面积平16681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1668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5,出让年限70年。经县地价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全体会议研究,土地出让价格为7506万元,代征耕地占用税37.54万元,出让土地起始价754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760万元。土地竞得人应于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50%的成交价款,余款于土地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4.2022-401-1号宗地位于新庄镇新庄村,东至新庄村土地,南至金华路,西至新庄村土地,北至新庄村土地。征收土地面积平13090平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1309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出让年限70年。经县地价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全体会议研究,土地出让价格为982万元,出让土地起始价、竞买保证金为982万元。土地竞得人需向新庄镇人民政府另行出资500万元用于解决新庄中学清理地上附着物欠款。 5.2022-S012号宗地位于政通路以南,东至费县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处用地,南至费县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处用地,西至费县市政工程公司用地、程爱军用地、孙娟用地、赵文成用地、费县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处用地,北至政通路。征收土地面积平27029方米,按规划出让面积2702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出让年限70年。经县地价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全体会议研究,土地出让价格为11351万元,出让土地起始价、竞买保证金为11351万元。 具体出让活动请你局按照有关程序及规定组织实施。 费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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