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 | ||||||||||||||||||||||||
2022-04-1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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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 费审服发〔2022〕7号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工作要点》(临审服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优化我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改革、无服务”的理念,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为着力点,以精细服务、集成服务为突破口,推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一件事”主题服务,推动全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一件事”主题服务,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涉及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三项业务与林木采伐许可审批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和科学化标准化再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与林木采伐许可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以“速办、简办、网办”打造“极简审批”,通过“一链直达”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环节最少、程序最简、用时最短、效率最高的改革目标。 三、改革内容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一件事是指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包括: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在现场踏勘、公示时,项目区涉及需要采伐林木的,同步对林木采伐踏勘(包括树种、棵数、每木检尺等)及公示,使用林地批复后,立即发放林木采伐证。通过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实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与林木采伐许可“最多跑一次”。 (一)一次告知。把“一件事”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信息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要对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等一次性告知。 (二)一张表单。对“一件事”涉及多次提报的材料、申请表等内容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 (三)一网通办。申报单位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费县站点一次认证、合并申报,只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审批部门对材料进行一次性初审、受理,开展并联审批、一次勘验等集成服务。 (四)一次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一次性办好;并将办理结果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自行打印等方式一次性送达申请人。 四、推进计划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印制使用林地“一件事”服务指南(2月20日前); (二)正式印发实施使用林地“一件事”实施方案(2月28前); (三)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使用林地且需要采伐林木的建设单位,通过“一件事”主题服务申报(3月10日前); (四)总结经验做法,完善主题服务机制,形成市级典型案例(3月31日前); (五)全面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一件事”主题服务工作领导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分解任务,建立目标一致、步调统一、改革同步的长效协作机制。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使用林地“一件事”改革作为衡量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主动对标先进,锐意探索创新,形成费县政务服务的特色亮点。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使用林地“一件事”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使用林地“一件事”全流程操作指南的解读解说,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应用面。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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