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改革工作方案 | ||||||||||||||||||||||||
2022-04-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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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改革工作方案 费审服发〔2022〕14号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山东省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的《临沂市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我县木业产业办事流程,落实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求,加快推进木业产业事项“集成办”,按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探沂镇特色木业产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围绕木业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群众办事全方位,通过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流程再造,将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的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集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以申请人视角的“一件事”目标需求为导向,围绕木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从企业开办到清算退出,梳理事项清单、优化业务流程、前移服务窗口、特色歇业备案、创新退出机制,加快推动实现逻辑关系清晰、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巩固提升“一次办好”“一链办理”“等改革经验,实现我县木业企业集成化、场景化服务,助力探沂争创“鲁南第一镇”。 三、主要工作 (一)梳理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围绕企业的准入、准营、歇业及退出的全流程,对企业注册登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全面梳理,将申请表单进行归并、压缩,推行“多表合一、一表申报”,实现共享数据自行复用,将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整合优化为一个办事指南,通过政务服务网、公众号、大厅指示牌等多渠道多方式展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指引,让群众实现进一扇门、跑一个窗、交一次表、办一件事。 (二)优化业务流程、实行“一窗三办”。一是加强受理专窗建设,县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木业产业集成办”综合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营机制,提供“一件事一次办”咨询、引导、收件、受理、出件等服务,积极开展审前服务和帮办代办服务;二是推行“极简办、上门办、集群办”服务,将企业注册登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事项集中专窗受理,提前介入、联合办理,提供精准指导,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理流程;针对探沂镇木业产业突出、集中的现状,打造“政务服务流动直通车”,组成木业企业服务队,提供入企上门服务;依托探沂镇木业产业园,为园区内的木业企业提供集群注册,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即时办结,对需要现场踏勘的,统一受理、联合踏勘。 (三)前移服务窗口、打造三级联办。一是依托三级便民体系建设,在木业产业园成立便民服务站,设置木业企业集成办专窗,构建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依托,以木业产业园便民服务站为基础的市场主体服务体系;二是前移服务窗口,将公司、企业的办理权限下放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事项受理权限委托给便民服务中心(站),实现“三级联办、上下贯通”,为企业提供开办、存续、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企利民服务。 (四)特色歇业备案、提供喘息之机。对于经营困难,但仍有经营意愿和发展潜力的木业企业,为其办理歇业手续,歇业期内,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影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待困难克服之后再调整发力、重新恢复经营。 (五)创新退出机制、解决后顾之忧。对于不再经营、决定注销的木业企业,畅通退出渠道,优化退出机制,破解退出难题,提升注销便利度。一是持续优化简易注销,针对未按规定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申请注销的企业,帮助其修复信用,按照简易注销方式退出市场。二是创新实施“代位注销”,针对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死亡等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木业企业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等特殊情况,实行“代位注销”。三是推行证照“联合注销”,实施营业执照和许可同步注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科室要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木业集成办改革红利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试点成效情况,逐步扩大至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其他事项。 附件:1.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流程图 2.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办事指南 3.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申请表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 二、涉及审批事项 (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 除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非禁止类投资项目(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二)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应符合以下标准和要求: 1.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符合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等级的要求; 3.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环评审批部门的权限范围; 4.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和”禁批”和“限批”的具体规定; 5.符合相关行业和园区规划环评结论; 6.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7.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8.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9.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明确可行; 五、申请材料 (一)共性材料 1.“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申请表; 2.身份证; (二)个性材料 1.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 无。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人可委托技术服务单位编写,也可以自行编写) (2)“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主生成的项目代码 (3)关于申请对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请示 六、办理方式 方式一: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登录费县站点“一链办理”模块选择“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进行在线申报。 方式二:申请人到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综合窗口填写申请单或者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审查材料,相关审批人员进行分类并联审批,统一组织现场核查,完成审批后,将所有证件汇总到综合受理窗口,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通知申请人一次性领取相关证照或者免费快递寄送证件。 八、办理时限时限 1个工作日。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临沂市费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服务中心B03-B06。 办理时间:3月-4月、10月春秋季工作日:8:30-17:30;5-9月夏季工作日:8:30-18:00;11月-2月冬季工作日:8:30-17:00。 咨询电话:0539-5978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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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经营木材加工集成办”申请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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