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2018-03-12 作者: 点击数: | ||||||||||||||||||||||||
|
||||||||||||||||||||||||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局各科室、所,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就做好2016~2017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局2014~2015年度已公示的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如继续申报山东省 2016~2017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的,不需到受理机关进行初审,可直接从网上申报(点击网址http://218.57.139.21:8083/ appraise/login.jsp,进入申报程序)。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在山东省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中没有申报记录的,需经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中进行 “预申报 ”操作后,由企业登录标准体系软件系统填报数据。 (二)新申报山东省2016~2017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的,按照《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的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流程进行申报。 (三)新申报公示企业,必须从临沂市工商局最新一期公示的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中推荐(最新一期公示见附件1)。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设立时间应满五年以上,实行资质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中等以上资质等级,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重视合同管理,信用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高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2.企业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两年在相关部门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3.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省内行业领先水平;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有比较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落实;5.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6.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实际履约率高。自觉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7.社会信誉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 (四)受理机关对所有申报企业,应先在受理机关内征求相关科室意见或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然后由各单位负责向同级人社、环保、住建、安监、质监、税务、食药、海关、法院、仲裁等相关部门进行函询(人民银行可由企业自行查询)。 二、时间安排 (一)3月13日前,企业安排相关人员到费县市场监管局合同管理科领取通知及操作流程。 (二)3月20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请自觉按时间完成网上操作并提交,逾期不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通知)。 (三)3月27日前,完成书式材料报送、人民银行征信。(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四)4月15日前,县局向市局推荐拟公示企业。 三、企业申报提交书式材料问题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要求和《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公布保留的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鲁工商办字〔 2017〕305号)精神,企业申请参加公示,证明材料只需提交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和企业信用报告,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证明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是企业自愿参加、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等进行记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目的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展示企业形象,扩大守信企业影响;建立社会公众监督平台,降低社会公众交易风险。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更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广大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要帮助申报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指导申报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如实、准确地填报有关数据,完整全面地反映企业真实面貌。 (二)落实监管措施。各单位要建立“守合同重信用 ”公示企业档案,对辖区内 “守合同重信用 ”公示企业负起日常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公示企业违法违规及投诉情况,掌握 “守合同重信用 ”公示企业违法失信的动态信息。对已不具备公示条件的企业,要逐级上报并由省局予以撤销公示。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确保真正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推荐出来。各单位要本着“谁推荐、谁负责 ”的原则,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企业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查、推荐公示企业和处理相关投诉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定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严格时限要求。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分阶段、按步骤做好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任务。联系电话:5228776。 附件:1.国家级、省级守重企业名单 2.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0日 附件1 2015-2016年市级守重企业名单 1.费县昌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山东梦奇电器有限公司 3.众兴时装(临沂)有限公司 4.临沂白石屋食品有限公司 5.费县超然电气有限公司 6.费县八里槐瓜菜专业合作社 7.山东正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费县阳光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9.临沂华标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10.山东华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1.山东华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2.山东豆黄金食品有限公司 13.山东银光抽纱有限公司 14.费县鑫鑫西红柿种植专业合作社 15.临沂市金坤木业有限公司 16.费县华丰木业有限公司 17.费县鸿森木业有限公司 18.临沂大方木业有限公司 19.临沂国正木业有限公司 20.费县福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21.山东明欣医药有限公司 22.临沂荣鼎墙材有限公司 23.山东银光国际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4.费县蓝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附件2: 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 国家级1家: 1.山东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省级11家: 1.山东天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山东银光科技有限公司 3.临沂铨盛工贸有限公司 4.山东安信木业有限公司 5.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临沂恒佳建筑配套产品有限公司 7.山东吉祥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8.费县华源农业装备工贸有限公司 9.临沂锦华建设有限公司 10.临沂泰森木业有限公司 11.临沂方圆电气有限公司 |
||||||||||||||||||||||||
附件【附件2: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doc】 附件【附件1:2015-2016年市级守重企业名单.doc】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