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建发〔2017〕83号关于在全县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 |||||||||||||||||||||||||||||||||||||||||||||||||
2017-10-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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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在全县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费建发〔2017〕83号 各相关企业、局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有关会议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费发[2017]27号),经县住建局党组研究,制定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制定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逐一明确各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监管机制。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建立网格。县住建局成立网格化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人员分配见附件1)。对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市政企业进行网格化管理。 (二)设置企业安全包。每个企业都要设置一个安全包,安全包内容包括:企业安全档案、包企责任人检查写实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 (三)落实“六定”措施。一是定责任区域。明确每个网格具体监管的对象和范围。二是定责任人。明确每一个网格的负责人员,明确每一个企业的包企干部或网格员。三是定监管任务。明确每一个网格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监督检查数量、内容和检查频次。四是定处置流程。明确网格内的事故隐患的处置程序,形成隐患整改闭环。五是定信息报送方法。明确信息报送采取逐级上报的形式进行报送。六是定应急处置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强化演练,快速、妥善处置事故。 (四)有效防控事故。通过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终目标。 三、网格职责 (一)网格组长职责 各组组长负责本区域内建筑施工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网格管理人员的责任工作,对本区域内网格化管理开展协调工作;监督指导所辖网格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安全网格信息化建设,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根据局里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制定工作措施、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必要时可随时开展监督检查,如实填写写实记录,建立检查台账,实施重点监控,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对网格成员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协调督促网格成员监督企业落实整改;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如有安全事故,应迅速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展开应急救援措施,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防止事态广大,必要时组织人员撤离。每组设置一名网格联络员,负责安全管理信息汇总工作。 (二)网格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网格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并对县外企业进入本辖区内工程的监督落实。建立并完善各网格点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内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督促、帮助各公司、项目部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对辖区内的重点工地实施重点监控,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网格内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对各公司、项目部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的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乡镇做好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安全工作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组织救援,迅速向组长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企业主要职责 负责划分和建立安全生产网格,编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区域图,将安全生产责任实名落实到人;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对企业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行业特点等情况,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表格,开展日常检查,建立检查台账;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制作警示牌放置在相关部位;规模以上企业必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安全顾问提供安全服务,每季度到企业指导安全管理工作不少于一次,同时每年聘请安全专家到企业开展至少两次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对发现的隐患要做到闭环管理。对因安全服务或安全检查不到位发生的事故,安全顾问、专家要依法承担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培训;要按规定对一线员工进行新上岗、转岗和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企业18项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自查、自报、自纠,并每月向上级部门网格报告。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0月25日前)。召开动员会议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企业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各企业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对本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完成网格划分,落实网格责任人,确定网格员名单。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6日至12月底)。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实施规范有效的网格化运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后)。通过巩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网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各相关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掌握责任区域建设安全工作的现状,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安全监督检查程序,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认真复查整改情况,确保督促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网格管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工作重点为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并督促乡镇做好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安全工作的监管。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网格管理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工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一览表 附件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基本标准 附件3:燃气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基本标准
附件1: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一览表
附件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基本标准 一、安全方面 1、安全帽、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使用破损及不合格的安全帽;凡2m 以上(含2m )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2、脚手架、安全网:在建工程主体周边应搭设严密、完整、牢固、规范的外脚手架,力求整体美观,架体钢管不得缺失、扭曲和倾斜,表面应刷警示色油漆。脚手架外立面应满挂合格阻燃的密目安全网做全封闭,安全网应密闭完整,无缺失、无破损,架体外观保持整洁。 3、临边防护、基坑防护等防护措施:楼体四周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且杆件应刷红白相间警示漆,底部设置挡脚板,支挂安全网,并挂安全警示标志。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应沿坑壁周边安装防护栏。坑沿不能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 4、安全通道: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口的防护棚,棚顶应双层,交错、满铺脚手板,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工程临路人行道上方必须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保护行人安全。 5、起重机械:起重机械需有产权证,安装前必须办理安装告知,安装完毕需经第三方检测并经四方主体验收合格,办理使用登记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用电:外电架空线路应与外架、起重机械等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明显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应设置配电房,照明用电至总配分离后单独设置,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临时施工用电需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施工机具必须配开关箱。 7、高大支模架:基础应坚实、平整,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支架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纵横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立杆间距以及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连续设置,竖向、水平剪力撑或专用斜杠、水平斜杠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8、消防安全:施工现场、民工宿舍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并配备专职消防人员。消防器材应有消防水源、消防桶、消防沙、消防锹和灭火器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醒目标识。 二、文明施工 1、建立工地车辆清洗制度并悬挂于明显处,在工地出入口配置有洗车机或高压水枪的冲洗装置,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等排水系统,保证废水不污染城市环境。完善门卫值班制度,加强车辆出场冲洗管理,配备车辆冲洗专职人员,出场车辆必须清洗,严禁带泥上路。 2、现场施工主干道与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并保持整洁,门口外的施工连接道路应按实际车载进行断面设计,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且砼强度、厚度应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如有破损的应及时修复。 3、围墙、大门必须整洁美观、无小广告、无破损,沿街围墙应采用砖砌,高度不低于2.2m。现场材料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分类分区堆放,整齐有序,材料堆放处的地面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 4、现场环境保持整洁卫生,适当绿化,建筑垃圾严禁高空抛撒,应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或覆盖措施,并及时清理外运。现场传达室、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应布置合理,保持整洁,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外运。 5、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信号畅通。 附件3: 燃气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基本标准 一、防火间距 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且防火间距内严禁堆放可燃易燃,毒害物品。同时,还不允许种植油脂类树木以及生长杂草。 1、贮罐与基地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1—200m3或单罐容积>20m3) (1)居住区、村镇、学校等重要公共建筑50米; (2)距民用建筑45米; (3)距站外工业企业外墙至少应有30米; (4)距站外高速、Ⅰ、Ⅱ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25米; (5)距站外Ⅲ、Ⅳ级公路路肩至少应有20米; (6)距站外架空电力线路至少应有1.5倍杆高; (7)距站外Ⅰ、Ⅱ级通讯线路至少应有30米。 2、贮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1—200m3或单罐容积>20m3) (1)距民用建筑至少应有45米; (2)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至少应有50米; (3)距罐瓶间、压缩机室、瓶库、槽车库至少应有20米; (4)距门卫、值班室至少应有20米; (5)距消防池、消防房至少应有40米; (6)距基地围墙至少应有15米。 二、液化气贮罐 液化气贮罐是液化气站的主要设备。属三类压力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技术资料齐全,要求必须是国家定点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同时还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以及定期检验报告书。 (2)外观完好:外观要求无腐蚀,漆色完好无起皮,表面无肉眼可见变形和深度超过1mm以上的划痕,罐体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内应无裂纹。 (3)安装合理:贮罐安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基础牢固可靠无位移及沉降现象;贮罐安装后便于检查及维护、保养。 (4)罐体的接地装置便于观察和定期测试,但必须与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分别设置,并且每年有检查和测试记录。 (5)罐体必须设安全阀和检修用的放散阀;液相进口管必须设止回阀;容积大于或等于50方,其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必须设紧急切断阀;排污管应设两道阀,其间应采用短管连接,并防冻措施。 三、烃泵(压缩机)及管道系统 1、烃泵应完好无泄漏,定期进行试漏防漏检查及记录齐全。电机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完好。烃泵进口有过滤器,出口有止回阀,进出口宜为软连接。压缩机进出口宜为软连接,出口有安全阀和止回阀。 2、管道系统应完好无泄漏,防静电的跨接线安全可靠,漆色标志正确完好。 四、充装秤 1、充装秤应按时校验,并有校验标记,秤体接地可靠,有防火花措施。 2、充装枪轧头应灵活可靠,密封性良好,充装胶管无裂纹,且与管道系统有可靠的导除静电的措施,并要求定期测试,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通道、降温、电器符合要求 (1)消火栓应能保证连续供水,水压至少保持100Kpa,消防水枪、水带布置合理。根据液化气总容量配备足够的干粉等灭火器材,并设有自动报警装置。 (2)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并布置成环形道路或至少能满足消防车辆调头的基本要求。 (3)喷淋降温设施应能满足每个贮罐的要求,且系统布置合理有效,能均匀喷淋贮罐表面。其控制阀门设置在距罐体10m以外。 (4)液化气站内按照防爆要求选用相匹配的防爆电器,并保持完好。 六、安全装置 (1)每个贮罐上及管道系统内的安全阀均应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校验,并打上铅封标记和作好记录。 (2)安全阀下应安装截止阀门。在工作状态下应保持常开,并有铅封标记或其它防误操作的安全措施。 (3)安全阀排气管及支承应牢固可靠,排气方向应布置合理,并有防雨、雪措施。 (4)压力表精度等级应不低于1.5级,量程应为其工作压力的1.5倍至3倍,每半年校验一次,并有铅封及校验标记。 (5)液位计应能连续清晰地指示罐内液位。并应配备液位标尺,标尺上应在最大允许液位处标有警戒红线。液位计的控制阀应采用液位计玻璃破裂后能自锁装置。 七、警示标志和记录 按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并做到按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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