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建发〔2021〕14号关于加强夏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暨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 ||||||||||||||||||||||||
2021-07-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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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夏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暨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费建发〔2021〕1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汛期,高温天气逐渐增多,暴雨和冰雹、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率增大,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防护 一是深基坑、土方(隧道)开挖过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基坑排水和安全支护措施,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严格实施基坑变形监测。对靠近城乡居住密集区、中小学校等重点区域的深基坑、土方(隧道)开挖工程要高度关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消除。 二是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基础周边不得堆积杂物,并落实好排水措施;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的避雷设施必须完善,防止雷击事故发生;要认真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附墙设施和脚手架的拉结设施,确保附着和拉结的有效性。在灾害性天气期间,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大风暴雨后,要重新核实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的垂直度,超出规范允许范围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是高处作业管理。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遇大风、雷雨等极端天气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四是施工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配置现场和临时建筑内用电设施,对绝缘老化的线缆和接头部位要认真检查,确保绝缘措施可靠。及时对室外的线路进行防水处理,对用电设施接地电阻进行全面检测排查。遇大风、大雨、雷雨天气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五是施工工地围挡。工地围挡内外侧严禁堆积土和砂石料等重物。对砌体围墙要制定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技术措施,确保围墙坚固、稳定,对出现倾斜、裂纹等现象的围墙,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挡,要进行重点检查。 六是其他临时设施。加强对工人临时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搭设设施结构的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难以确保人身安全的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坍塌事故的发生。对现场板报、广告牌等,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倒塌伤人。 三、以人为本,做好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一是合理安排调整作业时间。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气温高于35℃时段应停止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全天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时,应当停止施工作业,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生活环境。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积极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三是加强夏季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临时用电检查和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加大对配电房、油料(油漆)仓库等易燃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和急救能力。要通过宣传栏、班前活动等,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安排专人负责防暑降温工作,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急救药品。 四、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行动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汛期安全大检查,县住建局按照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全年部署,将对全县在建工程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行动。 检查重点是: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实施情况,是否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是否有观测记录。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附着后验收、维护保养情况,设备基础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设备抗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情况。4.临时用电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是否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标准要求,线路、闸具是否破损,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配电箱盘、施工机具等设备防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5.模板和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模板和脚手架支撑系统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验收、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情况。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有效。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带。临边、洞口、井口等部位是否设置防护设施,有无堆放材料、杂物,防护设施的材料、搭设规格、安装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规定。7.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围挡情况。是否基础牢固,有无排水措施,抗风稳定性情况。8.现场临时设施及消防、防汛物资配备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有消防、防汛预案,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高层建筑有无消防器具,消防器材、防汛排水工具是否配备齐全,使用活动板房作为临时办公室和宿舍的是否进行地基加固,连接是否牢固可靠。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沟通预警。各企业、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渠道,及时掌握辖区雨情、水情信息。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通过QQ群、微信或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部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同时要加强对一线建筑工人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和防护、救护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认真总结以往夏季汛期施工经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极端天气发生或主管部门发出预警时,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 (三)严格落实防汛责任。汛情来临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必须在工地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防汛工作情况。汛情过后,各责任主体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整改复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消除隐患。各企业要于7月16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检查组将于7月19日开始汛期安全大检查行动。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将严格落实停工措施,并函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 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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