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费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
2019-07-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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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费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方案的通知 费民〔2019〕18号
各乡镇、费城街道民政办、敬老院,县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有关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提供集中就餐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全县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特制定《费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费县民政局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费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就餐的老年群体饮食安全,促进我县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规范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治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食堂设施设备,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促进养老机构食堂规范管理,使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切实保障养老机构入住对象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养老机构食堂安全排查 1、排查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排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院长负责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出入库台帐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是否建立操作间管理、库房管理和消毒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2、排查养老机构食堂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排查内容包括:是否有相对独立的操作间、用餐间和库房;操作台、抽油烟机(换气扇)、灶具、冰箱冰柜、消毒柜、食品留样柜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食堂是否存在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 3、排查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内容包括:养老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食品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及存放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采购验收、留样和餐饮具消毒是否记录齐全;是否纳入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范围等。 4、排查养老机构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排查内容包括:养老机构食堂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是否到岗到位、专人负责;是否明确专人负责食品采购验收、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并定期体检,以及是否进行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等。 (二)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整治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养老机构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倒排完成任务时间表,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制度不健全、设施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及时上报,坚决查处。 (三)健全完善养老机构食堂管理制度 各养老机构要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形成规章制度,按照食品管理有关要求和规范,健全完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养老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养老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整合人员力量,保障养老机构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安全管理机制。一是依法取得服务资质。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二是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试尝留样、操作间管理、库房管理和消毒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应急处理、上报制度等。 3、健全人员管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院长负责制度,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完善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技能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教育培训,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4、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县民政局将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养老服务业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不定期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各养老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20日。制定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各养老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进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堂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方案措施,形成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养老机构再次对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重要措施,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人、财、物保障,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统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所属公办养老机构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和养老机构进行重点督导。各养老机构请于每个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县民政局,以便汇总上报县政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养老机构要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年群体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老年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关注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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