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 ||||||||||||||||||||||||
2016-05-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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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费民〔2016〕45号
为贯彻落实全县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及《费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要求,以培育发展、规范管理、透明运作、诚信自律为目标,创新管理,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公信力和社会组织民主自治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政策,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社会治理、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直接登记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实施直接登记不改变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和指导的职责。 (二)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对行业性、专业性、自然科学学术性的社会团体,突破“一业一会”限制,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鼓励行业协会适度竞争,优胜劣汰。 (三)简化登记审批程序。取消社会团体的筹备批复阶段,将社会团体的筹备成立和正式成立合并为直接申请成立登记,并将资料完备、条件成熟的社会团体申请审批时限由原来的60日缩短为45个工作日。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既可以申请登记,也可以备案,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四)实行政社分开。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在职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包括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确需在其他类别社会组织中兼职的,根据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查。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政府投资、购买服务或利用现有场所建设一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优先满足服务内容贴近民生、公益慈善类和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进驻。认真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严格规范管理。4月份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依托本次年检和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换发之机,将严格按年检内容要求如实进行检查,对到期没有换届或基本没开展活动的,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将依法给予撤销登记。 (七)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大党建示范点培育力度,激发和调动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示范点在党建指导员定期联系以及推广力度方面给予适当倾斜。2016年要重点打造2-3个新的党建示范点,使之成为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示范典型。认真提炼示范点党组织的党建经验,通过集中宣传、座谈交流、主题活动等方式,及时把示范点取得的创新成果和工作经验转化为推动面上工作的有效举措,以点带面,提升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四、建立监督机制 (一)畅通投诉渠道。设立社会组织工作监督电话,公开投诉信箱,落实相关责任人,建立内部监督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每一个投诉都能得到及时处理。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确保社会公众能便捷地反映情况,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二)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推动建立民政、工商、审计、税务、物价、质监、财政、公安、司法等相关单位和银行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工作监督网络。 (三)强化机关效能。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梳理公开岗位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深化便民举措,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社会组织行政审批阳光透明、便民高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眼于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制定和落实各项推进措施。各社会组织监管机构要将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列入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组织决策、管理、服务的阳光运作。 (二)力求实效。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设要力求实效,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把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工作和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注重培养典型,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工作列入年度检查、评选先进的内容,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费县民政局 2016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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