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环评审批领域问题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2021-03-3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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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环评审批领域问题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费审服发〔2021〕4号 为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加强在我县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严厉打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杜绝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开展环评审批领域问题排查整顿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为依据,坚持依法审批、依规监管,坚决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思,全面开展环评审批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 二、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安排,自2021年3月2日开始,至2021年5月8日结束。 (一)全面自查(2021年3月18日前完成) 1.全面开展技术复核。对我局自划转环评事项以来,审批的环评文件聘请库内专家全面开展技术复核,重点关注环评文件编制数量多、工程师人数少以及注册地点在市外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 2.全面开展能力自查。对环评审批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进行自查,特别是审批人员专业技术素质、知识储备、业务培训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方面。针对板材行业环评审批,邀请板材行业专家组织专项培训学习活动,在板材行业环评文件审查技术要点方面对审批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和培训。 3.全面开展作风自查。对环评审批人员的工作作风、廉洁从政方面开展自查,重点是有无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问题。 (二)制订整改措施(2021年3月23日前完成) 针对自查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局。 (三)全面进行整改(2021年4月26日前完成) 针对自查问题全面整改,对涉及编制质量问题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失信记分,需要移交的立即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总结提升(2021年5月8日前完成) 针对专项行动形成工作总结,同时举一反三,建立环评审批长效机制,对环评报告书及可能对公众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较大影响的报告表在审批前需征求专家意见,涉及质量问题的立即进行失信记分。加强部门联动,涉及行动行政处罚的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环评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调度、监督检查,保障行动有效开展。 (二)注重工作实效。强化沟通交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对发现的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整改扎实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开展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度,鼓励和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环评借用资质、弄虚作假、粗制滥造行为进行举报,设立举报电话及邮箱,举报电话:0539-5620569,举报邮箱:fxhjxkk@163.com。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发现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立即移交监察部门。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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