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费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22-11-2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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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费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费安发〔2022〕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直重点企业: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2〕12号)精神,县安委会制定了《费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费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临沂市2022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临安发〔2022〕12号)精神,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月”21项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乡镇(街道)(下简称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并在各新闻媒体、政务网站、新媒体及企业网站等播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月底前要普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同时通过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向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 条措施‘三个一’大宣讲”,即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 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在费县 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党政一把手讲安全”专栏,围绕“以高水 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 要负责人刊发学习体会。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 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 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举报奖励等措施贯彻落实,开展 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3.加强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主题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市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宣传,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抓应急处置、抓本质安全、抓社会共治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八抓”20 项创新举措、细 化 70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纳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有计划、分行业、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并于6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考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平台,采取电视会议、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通过“第一责任人”“六个一”活动,即“第一责任人”为职工讲一次安全课、组织一次安全宣传进企业、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和汛期应急救援演练、一次“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 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各企业落实) 5.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学习宣贯《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 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 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企业落实) 6.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 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在本地主流媒体 和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设立“曝光台”,形成舆论声势。要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 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7.组织开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沂蒙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8.组织集中宣传报道。在6月至12月期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诊断、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协调当地主要 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沂蒙行”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治理,盗采矿山、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化工和矿山的违规用工、安全生产假冒证书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县安委会办公室将依托县级主流媒体开设的专题专栏,集中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9.重奖激励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严重违法行为。广泛宣传省应急厅、省法院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 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有关企 业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制定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奖举报制度,列明属地监管部门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10.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警示专题片《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现场警示会、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1.加大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以及其他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6月—12月,各乡镇、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分别曝光1批生产安全事故、执法典型案例,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12.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和应急演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安全大检查和“防风险、查 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驻点检查、异地交叉执法 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 依法处罚。要结合全市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乡镇应 急消防救援站建设宣传,真正打造成群众身边救援站,提高群 众安全感。结合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组织开展各行业 领域应急演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企业应急演练,进一步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线上线下结合,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3.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专家远程问诊”等形式开展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 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14.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要创新开展网络公开课、网上展厅、H5互动、VR/AR安全体验等互动展示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要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督促指导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五)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5.典型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落实《费县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费安办发〔2021〕20 号),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通过典型引领、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进学校工作,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组织多种形式安全“五进”活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村)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志愿者等队伍,积极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查 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切实提升公众安全 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会、共青团、教育部门牵头,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等分工负责) (六)开展特色安全文化活动,厚植沂蒙安全文化基础 17.参与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宣教作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音视频、图书、少儿绘画等科普作品。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市、县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播发优秀作品。(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18.参与全市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面向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摄影书画爱好者,广泛征集展示优秀作品,寓安全教育、安全宣传于艺术欣赏之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推动安全文化 不断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19.参与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组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20.承办全市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法治意识,培育安全法治文化,推动依法治安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做好活动当天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21.扎实推进安全应急文化场所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推动安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积极推动安全应急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居)打造一批安全应急科普体验馆和社区(村居)微型体验馆,引导公众学习安全应急知识,掌握安全应急技能。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类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落实)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 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 工作计划,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 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 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在严格落 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县安委会将于5月下旬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6月16日左右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委会将对组织活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纳入季度执法评估内容。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 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 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紧围绕“安全 生产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 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请于5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报送至外网邮箱:fxajjfgk@ly.shandong.cn 联络员要按要求及时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情况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进展情况统计表分别于5月30日和 6月29日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应急局政策法规科,地址:费县东外环路106号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翟纪伟、滕阳春,电话:15753953119、18553939106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配档表 4.“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5.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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