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的通知 | ||||||||||||||||||||||||
2023-04-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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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县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各级关于开展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要求,2022 年以来我县在工贸行业开展了“清零”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清零”行动成果,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清零”回头看行动(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 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找准问题不足 我县工贸行业量大面广,尤其是板材加工等木材加工企业众多,在粉尘收集、处置环节还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在前期督导中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不重视。个别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危害认识不 到位,整改不积极,对督导检查、全要素评价等整治行动发现 的重大事故隐患迟迟整改不到位。一些新上企业、新租用厂房 设备以及改造后再生产的企业未能及时更新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跟进不及时。 (二)底子不准确。我县木材加工企业主要集中东部和北 部,数量众多,对辖区内企业及设施设备底数不清,易造成脱管漏管。 (三)重大事故隐患辨识不准确。一些企业或专家对重大 事故隐患的辨识不全面、不严格,未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下发“粉尘 6 条”解读视频和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对生产现场重 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和判定。 (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部分企业存在只对问题 字面意思进行整改,整改时未参考标准规范要求和咨询相关专 家,如除尘器未规范设置泄爆,企业只是增加泄爆口,未充分 考虑泄爆面积的符合性;砂光机除尘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与火 花熄灭装置,企业只是安装火花探测报警熄灭装置,未考虑火花探测探头与熄灭装置距离和熄灭水压的符合性。 (五)安全设备设施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部分企业砂光 机除尘风管设置了火花探测与火花熄灭装置,但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出现火花探测探头失效、熄灭水压不足或直接关闭熄 灭水管;部分企业除尘器设置了泄爆且泄爆面积符合要求,但 长时间未对泄爆片进行维护检查,出现泄爆片破损等现象;以上情况检查时仍然是重大事故隐患。 二、突出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范围: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1260 家全要素评价企业。 整治事项: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0号),重点排查整治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5 月 10 日) 全县工贸企业要全面动员,开展自我排查或者聘请具有诊 断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 隐患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按照风险点实 施动态分级管控,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五到位”(整改、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到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镇街检查(即日起—6 月 10 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辖区实际结合全要素评价,执法检查等开展检查事项,深入企业车间,帮助查找潜在隐患,做到查找一处,整改一处,坚决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3、县级检查(即日起-8 月底) 县局科室、大队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聘请专家等方式,不间断对金属 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对标对表进行全面排查。5月至 6月聘请专家开展集中检查,检查情况反馈给企业所在地政府,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督促企业进行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7月至 8 月对整改情况进行复 查和抽查,并将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端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 高度重视本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 行动,将其作为检验全县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 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 的“总清账”,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督导企业对照《工贸企业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0 号)扎实开展自查自改。 (二)聘请专家,靠前服务。县应急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 构协助检查靠前服务,聚焦事故风险高的行业领域、危险性较 大的企业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逐企诊断,找出“病根”, 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检查结束后,由行业专家签字确认检查结果并由相关技术机构出具检查报告。 (三)严格检查,消除隐患。本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回头看行动,要将相关企业“全部入网”“逐一过网”,严格对照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标准,对检查发现存在 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 停止使用相关相关设备,同时将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汇总反馈 给乡镇(街道、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派人每 日跟踪检查情况,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执法跟进,确保执法到位、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县安委办将检查结果纳入第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整改完成的乡镇(街道)、开 发区和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因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 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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