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许可前的部分工作和施工许可阶段的审批服务工作,包括:负责办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节能审查及招标范国、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淮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电力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及新建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的审批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建设顼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危险废物经营、排污许可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关联事项及收费事项。具体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负责与原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互动配合机制。负责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综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