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许可前的部分工作和施工许可阶段的审批服务工作,包括: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出让、划拨、转让、作价入股或出资、政变建设用途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核及转移、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国有未利用土地使用审查等许可事项;负责临时用地审批;负责办理测绘地理信息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采矿权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负责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开发、利用、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等许可事项;负责房地产开发资质初审转报,商品房预售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关联事项及收费事项。具体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负责与原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互动配合机制。负责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