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等涉农领域的审批服务工作,包括:负责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大型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设计方案,水域滩涂养殖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审批、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取水许可,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管理苑国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许可事项;负责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涉农方面的许可事项;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关联事项及收费事项。具体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简政放权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负责与原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互动配合机制。负责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进行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