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抛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雨综合枢纽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订划实施。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城市综合枢纽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建设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城市综合枢纽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城市综合枢纽等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担相关项目设计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及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县道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上报工作。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