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农民科技人才培养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指导有关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制定全县畜牧兽医行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科研攻关。承担县农业专家顾问团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