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残联和村级残疾人协会的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办理残疾人证;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组织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起草及统计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来人接待工作;负责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起草及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