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 ||||||||||||||||||||||||
2022-12-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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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统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化统计系统政治机关建设、统计法治建设、统计业务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统计服务。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经济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县经济延续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79.1亿元、增长4.4%,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全市1.4个、0.4个、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6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3.1%。 1.工业经济保持稳定。1-9月份,64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产值462.8亿元、增长14.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高于全市2个百分点,居第7位。主导产业基础更加稳固,木业、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四个行业共有规上企业564家,占全部规上工业的企业的87.7%,累计完成产值353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总产值的76.3%。1-10月份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3.2%,预计全年增速将保持10%以上。 2.项目投资稳步增长。1-9月份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1.6亿元、增长14.9%,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居第9位。从项目个数看,全县共有投资项目220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94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126个。从动能转换看,工业投资50.9亿元、增长45.3%,技改投资16亿元、增长40.7%;四新项目82个,较去增加15个,完成投资37.9亿元,占投资项目完成额的49.2%,增长31.8%。1-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3%,预计全年增速将保持10%以上。 3.消费市场保持稳定。1-9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8亿元,居全市第6位,增长0.8%,高于全市0.3个百分点,居第8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销售额33.6亿元、增长29.2%,其中9月份增长26.6%、环比提高0.6个百分点。限上单位实现零售额10.4亿元、增长2.9%,较1-8月份提高2个百分点。1-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销售额38.9亿元、增长26.3%,其中10月份增长20.5%、环比下降6.1个百分点。 (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1.聚焦主责主业抓好数据生产。一是全县统计系统认真执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和工作标准,全面、高效做好常规调查、临时性专项调查工作,建立了县、乡及各类调查单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上报数据实时监测,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纠正报表填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夯实GDP核算数据质量,建立了全县《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做好GDP核算相关数据指标监测预警,全面提高GDP核算工作,科学真实地反映了全县经济发展实际。三是推动全县高质量纳统工作落到实处,印发《以高质量纳统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作用,联合开展挖潜、筛选、甄别工作,做到无缝对接,形成“升规入统”全县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四是开展各项社情民意调查,共为各乡镇、各部门开展14项社情民意调查,拨打有效样本电话4.7万个。五是做好“四经普”和“七人普”资料开发、资料编印出版等后续工作。六是精心谋划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制定了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实施方案和筹备领导小组,提前调研、提前布局,为普查正式开展积累经验。 2.切实筑牢统计工作根基。一是落实好基层统计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职称人员评聘机制,2022年有2名乡镇统计人员被聘用为正高级统计师和高级统计师。二是定时为全县“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发放补助,努力提高补助标准,有效稳定了基层统计队伍。三是加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引导企业设置综合统计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加强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业务管理,规范统计业务流程,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四是积极推荐省、市统计基层人才培育工程人选,现有省级入选人员2人,市级入选人员3人。五是不断提升统计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县乡统计人员到孟良崮战役纪念馆、蒙阴三线兵工厂进行红色教育,联合县科技局举办了提升干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能力培训班,聘请省农科院专家对村振兴战略进行了解读。 3.不断优化统计服务。一是强化统计监测服务,统筹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围绕经济运行抓统计预警,加强月度、季度、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和先行指标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向行业主管部门预警。二是紧盯新旧动能转换和市对县考核等重点领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深入开展统计调研,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统计调研分析报告、《统计专报》等,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及时编印年度《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定期在内外网站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编写《常用统计知识读本》,便于各级领导了解统计、熟悉统计,不断推进政府统计公开化、透明化。 4.扛牢防惩数据造假责任。一是做好山东省第二轮统计督察迎查工作,继续深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各级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树牢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突出源头数据质量控制和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加强联网直报期间的审核查询与现场核实,密切关注异常数据,准确掌握潜在风险,做到即知即查即纠,确保统计数据符合经济规律、统计规律和费县发展实际。三是承办了全市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统计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宣传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数据产生和统计调查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公信力。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全县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一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擦亮“高擎党旗,诚信统计”党建品牌,巩固拓展“机关党建”网上学习阵地,坚持严的主基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为统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扎实推进依法管统治统。全力做好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立查立纠。开展数据质量全面排查整治活动,督促各乡镇健全企业统计台账,规范数据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确保数据质量。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工作。三是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完善名录库管理,做到“在库企业抓提质、达规企业抓入库、准规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完善“准四上”单位监测机制,提高企业升规纳统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对GDP核算基础指标、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实时监测预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帮扶指导,做实相关数据支撑材料,做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为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和取得优异考核成绩奠定基础。五是全力做好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落实、“两员”选聘、业务培训、单位核查等各阶段任务和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高质量纳统等重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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