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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6次集体学习研讨

6月11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6次集体学习研讨。县委书记徐立峰主持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万明国,县政协主席刘文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成亮,县委副书记张雷、于晓钧及中心组成员参加。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正定》相关采访实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贯彻,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抓好成果转化,深入开展嵌入式、穿透式专项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要求,要把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到县委巡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深化学习培训,抓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推动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全面系统、逐字逐条学习,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工作流程和日常规范,形成一批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制度机制。要提升监督质效,综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巡察建议书、“未巡先改”等方式,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会议强调,要增强主动性,把《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增强针对性,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周密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共同学习提升。要增强实效性,坚持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形成全链条学习贯彻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有效政策举措。

(文章来源:费县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