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自然资规听公〔2023〕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在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一楼会议室就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举行听证会。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须知如下:
一、具有我县户籍的自然人,法定地址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申请表格到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征转科索取复制。
三、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我局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
五、获准听证人员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会,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听证会期间,参加听证的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
六、听证会代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2日
(联系人:唐兆军;联系电话:505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