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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议题解读——《费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讨论稿)》

现将《费县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创建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要求,推动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建设“活力之城、幸福费县”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计划在全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和市委依法治市办《临沂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工作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3年3月,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工作方案》,收到全市创建方案后县司法局立即启动我县《方案》起草工作,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成立起草工作组,认真研究“一规划两纲要”等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县工作方案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座谈了解、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讨论后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各部门、单位反馈的意见,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该方案。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步骤、重点任务、相关要求三个方面。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4月底),主要任务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先进经验、印发工作方案、启动媒体宣传。

2.自查自评阶段(4月底—6月底),主要任务是建立示范创建部门间协同推进机制、认真自查整改、健全督导机制。

3.初审申报阶段(7月初—9月上旬),主要任务是对照上级新标准、新要求,开展申报前自查自评,集中整理归集工作资料,完成信息系统资料填报和申报报告报送。

4.审核评估阶段(9月底—11月),主要任务是跟踪了解上级审核评估进度,及时做好专家评估、实地暗访和满意度测评准备工作。

5.实地核查阶段(以通知为准),主要任务是做好纸质档案材料、综合访谈、案卷评查、实地查访和学法考试准备。

6.评定公示阶段,主要任务是加强上级媒体宣传推介。

(二)重点任务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清单,紧盯总体目标和关键节点,高标准开展工作,每分必争,力争高分。

(三)相关要求

包括三条。主要内容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要作用,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二是要高效推进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紧盯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相关材料要抓紧整理归档,及时提报。三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切实担起创建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原则,严格落实创建责任。

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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