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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539-2117788

现场咨询:费县人社局办公室 费县胜利路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省、市相继出台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方案》的决策依据主要有:

一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

三、出台目的

《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费县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四、重要举措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围绕大幅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从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资金保障、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研究制定了系统性方案,并向12个乡镇(街道)分解了2022年的年度计划。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以下创新举措(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一)构建“一盘棋”的城乡统筹格局。实行县级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改变公益性岗位开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形成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城乡统筹的“一盘棋”格局。

(二)实施“精准化”的开发管理措施。明确岗位开发计划、安置范围、设岗类型,配套制定开发管理办法,做到开发步骤精准、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

(三)实行“一体化”的政府补贴政策。实行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政府补贴,待遇标准实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遇期限一般为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均优于国家现行政策标准。

(四)加大“多元化”的资金筹集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同时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五)强化“双实名”的管理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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