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解《费县优化营商环境“书记攻坚项目”暨“惠企精准服务、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方案》(费政办字〔2023〕34号)实施效果,县营转办通过政府开放日、邀请企业座谈、走访入户访谈等方式对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
一、政策制定背景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打造营商环境为目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制定颁布了《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费县优化营商环境“书记攻坚项目”暨“惠企精准服务、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打出了一套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概括起来,《工作方案》内容主要有三个要求:
(一)优化提升线上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功能。以“山东省政策兑现管理系统”“沂i企·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为统领,提高惠企政策与产业、企业的匹配精准度,实行产业分类、企业分类、政策分类,推动产业、企业、政策精准推送、无缝衔接。
一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库。围绕八大支柱产业,梳理本部门本系统掌握的特定企业名单,突出规模以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汇总形成全县专属企业名录库,实行“一企一档”,不断完善企业标签类型,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动态修正。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深度对接,用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纳税、参保、人才、公积金缴纳信息等。(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公积金费县分中心等部门)
二是优化提升惠企政策库。
1.全量梳理惠企政策。开展各类惠企政策大起底工作,重点梳理本级部门、本级政府、上级部门、上级政府制定出台的各类尚在有效期的惠企政策,建立“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政策原文、发布层级、发布文号、发布网址、实施时间、兑现材料、兑现流程、兑现平台等。(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等涉企服务部门)
2.及时归集惠企政策。深度应用“山东省政策兑现管理系统”和“沂i企·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惠企政策进行梳理归集、上传发布,做到应归尽归、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等涉企服务部门)
3.精准拆分惠企政策。按照政策兑现最小颗粒度要求,梳理拆分兑现事项,集中展示国家、省、市、县区相关政策事项名称、实施依据、适用对象、兑现要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咨询电话等内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等涉企服务部门)
4.详细解读惠企政策。按照“谁制定、谁解读”“谁归集、谁解读”和“应解尽解”原则,建立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涉企服务部门运用融媒体“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专栏、视频解读、直播答疑、惠企政策培训会等方式,细化政策适用场景,梳理拆分政策规则,提炼政策核心要点,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有效性,方便企业一读就懂、一看就会。(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等涉企服务部门)
5.全面推介惠企政策。按照“谁制定、谁宣传;谁归集、谁宣传;谁推送、谁宣传”的要求,组建各涉企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惠企政策服务专家团,制作解读视频,印制事项汇编,逐乡镇(街道,下同)开展政策宣讲工作,实现支柱产业、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全覆盖,根据行业分类,推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并组织现场培训。开展到园区、进企业,一线体验企业对惠企政策感受度。(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等涉企服务部门)
6.快速兑现惠企政策。区分免审即享和申报享受惠企政策,对企业达到某种资格和条件即可自动享受的普惠性政策,特别是奖补事项,更多采取“免申即享”模式兑现。对资格认定等相对复杂的惠企事项,企业全程在线申报,部门全程在线审核(需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的事项除外),结果在线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兑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等涉企服务部门)
三是建设市场主体诉求办理库。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分析,为企业精准画像,深度应用临沂市“沂i企·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市场主体诉求办理库,对全县所有市场主体,规划市场主体地图,建立基本情况、帮包责任人、帮包情况、人才、科技、安全、环保、融资、政策、土地、审批、纳税、参保、医保、公积金缴纳、知识产权等需求信息,实行“一企一策一人”精准化帮包服务,让企业诉求“一人帮办、一网通办、一键快办”。(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公安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科技局、市公积金中心费县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二)建设线下“五能”型企业服务中心。按照“能咨询、能联动、能解决问题、能兑现、能帮办”的目标,实行“一窗审批、一口受理、一体办理、一门服务”,建设县、镇政府连接企业前台“总入口”“总出口”,确保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回应、帮办到位、政策兑现到位。
1.建设县级“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惠企政策服务专区,采取“综窗统一受理、部门后台审批、资金直达账户”的模式,集中受理企业各项惠企政策兑现事项。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规模以上企业家车辆无需登记即可自由出入,开通服务企业贵宾通道,设立“VIP”服务室,实行“店小二式”全程帮办代办,为企业提供集成化、标准化、专业化、定制化“一条龙”服务。设立营商环境会客厅,与企业家“坐下来”,倾听企业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等各类诉求,宣传惠企政策,强化“整体政府”服务产业、企业效应,按照政务服务“好差评”“1、5、15”办理时限限时处置,常态化解决企业问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费县分中心、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部门)
2.建设镇级“集成办理”企业服务中心。依托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建立集行政审批、惠企政策、要素保障、执法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企业服务中心,统筹部门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咨询、全程帮办、业务申报等服务,协助解决产业政策、土地规划、人才科技、税费征收、信用金融、公平法治等诉求,实行企业诉求一窗受理、一站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建设园区“产业一链通办”企业服务中心。 按照“园内事园内办”的要求,围绕木业、化工、医药产业,全面梳理各产业审批链条涉及的所有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分阶段制定全产业“一链通办”事项清单,在探沂镇北方木都产业园、探沂镇粘合剂产业园、费县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设立线下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手续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探沂镇、县经济开发区)
(三)建立健全惠企政策落实机制。
1.建立政企直通直达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设立“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年初年末至少分别召开1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企业家座谈会。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走进企业服务中心进行体验,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和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实现政企互动“零距离”。(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2.建立惠企政策落实回访机制。开展政企互动活动,收集企业对政府服务与惠企政策的意见建议,提升服务效能。定期邀请产业“链长”“链主”企业、企业界代表委员、营商环境监督员走进企业服务中心体验,定期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回访。(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商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费县分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各乡镇)
3.建立企业发展要素保障机制。统一汇聚全县企业发展需要土地规划、人才科技、税费征收、信用金融、产业政策等要素保障,建立企业“政府资源库”,动态更新数据,使企业所需和政府供给一目了然。(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中心、县工信局、县发改局、探沂镇、费城街道、朱田镇、上冶镇、县经济开发区)
4.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培养专业惠企政策服务员,按照“安心做掌柜、有事您吩咐”的服务理念,努力打造能讲清企业需求、能匹配政策清单、能提供代办服务、能协调解决问题、能提出政策建议的“五能”复合型服务专员,依托企业(园区)服务中心,向园区企业介绍政策兑现申报平台,推送惠企政策账号和密码,精准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便于企业及时政策红利。(牵头单位:县营转办;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探沂镇、县经济开发区)
三、落实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单位,下同)要真心为企业服务,按照“瘦身”“健身”“强身”“塑身”的目标,围绕惠企政策落实,热心、热情服务企业。要真心对待企业,把服务企业与践行沂蒙精神结合起来,政企同心、发展同向。要快速落实惠企政策,多铺“路径”、少设“路障”,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兑现享受惠企政策,营造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费县“惠企精准服务、政策直达快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营转办。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成立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相关工作,要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把服务企业政策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问题。
(三)强化考核问效。县政府将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列入对乡镇和县直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县督考服务中心要加强督导调度。县纪委监委要结合护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跟踪问效,通过企业评部门、“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测点反馈、企业举报等方式,深挖惠企政策落实违法违纪线索,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达到处理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县融媒体中心设立《优化营商环境费县在行动》专栏,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全县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齐心协力营造服务企业良好氛围。
四、政策取得成效
一是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先后召开了纪律作风提升暨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纪律作风暨营商环境推进会议,服务市场主体“大走访、大提升”工作会议,优化营商环境“书记攻坚项目”暨惠企政策落实会议,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会议3次、指标分析会议3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3次。对《临沂市营商环境条例》《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任务指标进行了量化分解,每月调度一次。开展了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召开了动员会议和推进会议。制定了《费县护航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协同联动工作方案》,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
二是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提高。坚持“一切工作到企业”,认真落实“两个第一时间”的要求,组织安排各乡镇(街道)开展”四上企业”走访活动,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明确帮包干部,收集企业困难诉求。组织全县相关业务部门到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开展送惠企政策上门活动,重点宣讲“沂i企”“乡振通”和跨部门联合执法平台。组织开展“服务市场主体大走访、大提升”活动,全力帮助企业解决诉求。聘任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开展“沉浸式体验”活动,到全县重点项目、便民大厅现场体验,通过各种有力措施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是企业发展动力更强。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建立县、乡两级领导帮包制,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企业在项目、土地、人才、环保、安监、税收等多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不断优化和完善帮扶方式,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创业环境更加活力迸发。积极推进服务办理便捷化,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加快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政务环境更加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让企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五、政策存在问题
综合分析《费县优化营商环境“书记攻坚项目”暨“惠企精准服务、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方案》,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上仍需下功夫。在制定工作方案时,一些措施在宣传、服务、执行等方面不够细化,政策制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上仍需下功夫。政策制定出台后,采取了多种形式解读、宣传,在精准服务上仍需深入研究,实现服务和需求精准对接。
六、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完善工作落实措施。充分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制定完善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惠企政策服务更加精准高效。
二是持续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定期开展政策效果评价,将工作成效好、市场主体感受度高的改革举措固化为常态化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改革成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应用改革成果,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持续开展常态化政策评价。建立健全政策常态化评价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自评和企业群众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政策实施成效进行跟进式评估评价,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实施标准,确保政策制定科学合理,实施稳妥有序,成效显著突出,更好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活力之城,幸福费县”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