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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费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靳更喜解读《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费县农村产权价值转化赋能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539-5027070

现场咨询:费县沂蒙路209号

县政府网站: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破解农村产权拓展转化的“堵点”、乡村振兴投入不足增收乏力的“痛点”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抵押、授信、贷款的“难点”问题,我县出台了《费县农村产权价值转化赋能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加深对《实施方案》的理解,我们邀请费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靳更喜解读有关政策。

靳更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说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首先,请靳主任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靳更喜:好的,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政策文件有:

(一)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推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等19项重点任务;

(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有关要求;

(三)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农政改发〔2023〕1号)的通知,要求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实现财产权益;

(四)2024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山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水平。

县政府网站: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起草的程序?

靳更喜:(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经过实地调研和充分论证,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2024年4月15日-17日,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发改局、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水利局、文旅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

(三)6月21日,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

(四)6月28日,正式印发。

县政府网站:《实施方案》中有哪些内容需要重点关注?

靳更喜:主要是围绕10类农村产权进行转化授信,并探索出农村产权登记调查、流转交易、分类收储、评估担保、授信增信、价值转化、金融赋能、开发运营等运行机制和运行程序,切实提高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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