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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网站: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破解农村产权拓展转化的“堵点”、乡村振兴投入不足增收乏力的“痛点”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抵押、授信、贷款的“难点”问题,我县出台了《费县农村产权价值转化赋能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加深对《实施方案》的理解,我们邀请费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靳更喜解读有关政策。
靳更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可以说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全局的重大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首先,请靳主任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靳更喜:好的,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的政策文件有:
(一)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推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等19项重点任务;
(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有关要求;
(三)2023年4月,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农政改发〔2023〕1号)的通知,要求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实现财产权益;
(四)2024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山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水平。
县政府网站: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起草的程序?
靳更喜:(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农业农村局经过实地调研和充分论证,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2024年4月15日-17日,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发改局、财政局、资规局、住建局、水利局、文旅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
(三)6月21日,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
(四)6月28日,正式印发。
县政府网站:《实施方案》中有哪些内容需要重点关注?
靳更喜:主要是围绕10类农村产权进行转化授信,并探索出农村产权登记调查、流转交易、分类收储、评估担保、授信增信、价值转化、金融赋能、开发运营等运行机制和运行程序,切实提高农民利益。